4岁孩子凯凯(化名)在幼儿园玩耍时不慎被门把手磕到了眼睛,家属称经榆林市第二医院、榆林市中医院救治后仍未康复,建议到北京治疗,最后将孩子送至北京爱尔眼科医院进行了手术,花费了6万元左右,然而榆林市铁路幼儿园却没有垫付一分钱。“后期治疗还需要费用,幼儿园却不给解决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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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陈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他4岁的孩子凯凯在榆林市铁路幼儿园上小班,6月30日下午突然接到幼儿园老师的电话,说是孩子的眼睛被门把手磕伤。陈先生赶到学校后,看到孩子眼睛流血就赶紧把孩子送到了榆林市第二医院,对伤口进行了清理和包扎。
本想着只是磕破点皮很快就能痊愈,但没想到孩子的眼睛一直未见好转,眼皮上出现了淤青,眼球上还黑了一块。“因为担心孩子眼睛情况,我就又带他到北方医院做了检查,复诊时被医生告知要去北京做手术。”
意识到孩子病情的严重性,陈先生赶紧订了前往北京的机票,并在北京爱尔英智眼科医院预约挂号成功,经专家初步诊断,凯凯左眼黄斑前膜、左眼黄斑水肿、双眼屈光不正,需立即进行手术。
经过一个阶段的治疗,陈先生总共花费了6万多元的医疗费,根据医嘱,孩子还需要进行阶段性复查,这个过程是十分漫长的。陈先生说:“医生告诉我们说以后只要是有视力要求的岗位,孩子都不能应聘,并且还可能会留下后遗症。”
从北京回到榆林后,陈先生联系了铁路幼儿园负责人协商,希望校方能承担孩子的医疗费用,但多次沟通后双方并未达成一致意见。“我咨询学校能否通过保险报销医疗费用,却被校方告知并未购买校方责任安全险。”
9月8日,华商报-二三里记者联系到了铁路幼儿园负责人潘强强,他表示,因陈先生提出的30万元的赔偿金太高,学校没有办法承担,建议走司法程序。“凯凯第一次治疗时,老师也在医院,二院的医生说孩子的眼睛黄斑前膜严重,走司法程序更公平。”
“至于学校为什么没有给凯凯购买校方责任安全险,是因为凯凯是今年才转学到这边,保险还没有变更过来。”潘强强表示:“其实和保险没有关系,法院最后判决我们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或者赔偿多少钱,我们都会承担的。”
对于学校所说的30万元赔偿金,陈先生表示,他们在沟通的过程中提出两个方案,第一个方案就是目前孩子的治疗费用由园方报销,并承担后续的治疗费用,第二种就是一次性赔偿30万元,但两种方案均被园方拒绝。
华商报记者 杨虎元 编辑 王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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