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津贴发放管理办法》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高温酷暑季节即将来临,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有效防控中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对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切实维

炎热的夏季即将来临。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有效防控中暑和生产安全事故,减少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对职工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切实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和健康权益,中华全国总工会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职工防暑降温工作进行部署。

003010指出,防暑降温是一项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员工的身体健康和企业的生产安全。要求各级工会提高思想认识,把高温高温天气下劳动者的劳动保护作为工会服务职工、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会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提前谋划安排,精心组织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统筹利用各方面工会资源,在坚持不懈科学精准防控常态化疫情的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和夏季高温天气因素叠加对职工生产生活的不利影响。

103010要求,各级工会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群众监督职责,组织职工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隐患,指出用人单位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行为,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事宜,签订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督促用人单位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降低劳动强度,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加强教育培训,为员工提供必要的高温作业个人防护用品和休息场所,并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

003010强调,各级工会要坚持满足职工需求,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突出重点群体,深入开展职工暑期服务活动。要把党史学习教育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基层单位和企业,倾听职工呼声,关注职工诉求,协调解决一线职工高温下的实际困难。对于建筑工人、环卫工人、巡线工人等露天岗位,炼铁(钢)工、锅炉工、窑工等高温岗位,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行业,要积极开展“送凉”活动。要加强职工之家建设,推进司机之家等服务岗位建设,联合开展关爱货车司机、外卖骑手等行动,做好工会户外工作者服务站建设,主要服务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职工,为炎热天气下户外工作者放暑假提供便利。

此外,各级工会将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活动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发放防暑降温知识资料、制作宣传栏、举办讲座、义诊、咨询答疑、应急演练等方式普及防暑降温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帮助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据不完全统计,已有28个省份公布了高温补贴标准。在这28个省份中,高温津贴分为三类:月津贴、日津贴和小时津贴。在发放时间上,在明确规定高温津贴发放时间的省份中,大部分省份在6月至8月或9月之间。其中,海南省分布时间最长,为4月1日至10月31日,时间跨度为7个月。

高温津贴不能这样发!

高温津贴作为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并不是可以发放也可以不发放的“福利”。发放绿豆汤、西瓜等防暑食品或相关药品代替高温津贴的做法,也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变相侵害,属于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

不少省份的相关规定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增加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中也不包括高温津贴。绿豆汤等夏季饮料不能抵消高温的允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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