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实施的分税制改革在中国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它不仅大大增加了中央政府的财政吸纳能力,而且有效地维护了中央政府的权威,遏制了地方离心力,维护了整个国家的稳定。中国举国体制有效性的基石在于分税制带来的巨大财政能力。
中国分税制的特点(中国分税制改革的意义)。
当然,分税制也带来了地方财权和事权不匹配、过度依赖土地财政(房地产)、地方债务高企等问题,但总的来说,还是利大于弊。
未来中国改革的主要目标在于如何在保持分税制的前提下,重新调整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一、分税制的实施和中央财政能力的增强
改革开放初期,为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我国曾推行地方财政承包政策。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大部分用于地方建设,向中央政府缴纳的税收很少。这项政策的好处是可以充分调动沿海省份的积极性,使沿海地区的经济快速发展。比如在改革初期,广东省在这一政策的引导下财大气粗,广东省的官员甚至在中央政府也很受尊敬。
然而,这种金融契约政策也引发了许多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大部分留在地方,上缴中央的太少,使中央财政捉襟见肘,无法集中精力办大事,对中国整体现代化非常不利。第二,这一政策导致地区之间的差距迅速扩大,沿海省份富裕,而中西部省份仍然贫穷。在中央政府缺乏财力进行转移支付的前提下,地区之间的差距无疑被拉大了,这对整个国家的稳定和统一是非常不利的。
在这种背景下,中央政府在伟大的铁总理的领导下开始了分税制改革。经过艰苦的谈判,当地政府最终同意了改革方案,并愿意将大部分收入交给中央政府。然而,作为回报,中央政府开始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卖地增加收入,从而保证了地方收支的稳定,为未来的土地财政和房地产繁荣奠定了基础。
分税制改革后,我国的财政吸纳能力大大增强。在雄厚的金融支持下,我国举国体制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中国之所以能够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高铁、地铁),防范世界性金融危机,进行大规模的国际投资,甚至发展中西部地区,都离不开分税制。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如此之快,分税制无疑贡献了主力军。
中国分税制的特点(中国分税制改革的意义)。
二、分税制的副作用:土地财政与地方债务
当然,凡事都有利弊。分税制的好处在于增强国家的财政吸纳能力,使集中精力办大事、做转移支付成为可能。但也造成了地方财权与事权的不匹配,需要通过土地财政来缓解收支失衡。尽管有土地财政,许多地方政府仍然有债务。
分税制改革后,一个问题是地方财权和事权不匹配。2008年,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国收入的48%,但却覆盖了全国支出的79%。基层的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和基本公共服务大多需要地方政府买单。地方财政的缺乏使得这种服务在许多领域落后。
面对分税制后地方政府相对贫困的局面,中央政府作为妥协,允许其进行土地财政,即通过卖地增加收入。房价飙升的原因在于当地居民的需求
未来中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在于如何解决地方债务问题,重新调整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保证分税制的前提下进行改革,这无疑考验着我们国家智库和决策者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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