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签发支票是市场经济领域主要的支付结算方式之一,为单位生产经营提供了便利和效益。但单位在开具支票的同时,要严格防止空头支票的发生,避免留下不良信用记录,扰乱市场正常经济秩序。那么空白支票的概念是什么,开空白支票的危害是什么?
用户咨询:
空白支票的概念是什么,开空白支票的危害是什么?
开空头支票的处罚(开空头支票的后果)。
律师的回答:
空头支票,顾名思义,指的是不能兑现的支票,也是不准备兑现的承诺的隐喻。出票人签发的支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空白支票:第一,收款人将支票拿到银行托收或者托收时,出票人没有足够的钱支付票款;二是支票上出票人预留印鉴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
律师普法:
003010第一百零二条:有下列欺诈票据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变造票据。
(二)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的;
(三)出具空白支票或者故意出具与其预留签章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四)发行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六)冒用他人票据或者故意使用过期、作废的票据骗取财物的;
(七)付款人恶意串通出票人、持票人实施前六项所列行为之一的。
律师分析:
根据央行规定,支票普遍使用后,出票人开具的支票凭证将保持不变,支票提示付款期限仍为10天;异地使用支票的款项最早可在2至3小时内收到,一般为银行承兑支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为防范支付风险,异地使用的支票最高额度为50万元。对于支票业务,银行对客户的收费将按照现行标准保持不变。
根据规定,禁止开空头支票。出票人签发支票,如果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签发支票的金额,则该支票为空白支票。此外,不符合预留银行签名的支票也被视为空支票。同时,开空头支票将依法受到处罚。对于开具空白支票或者与其预留签名不符的支票,如果目的不是为了骗取财物,将对出票人处以支票面值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面值的2%;以骗取财物为目的,出票人也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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