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下午19时许,沙坪坝区110快处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大学城某小区有老板拖欠工资,求助民警。
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见到了报警人陈某。经了解,陈某是一名装修工,几天前,他接到一个熟人业务,这个熟人就是现场的老板宋某,宋某请他清除旧装修,当时双方口头谈好价钱是1万元包干,陈某做完业务,在索要工资时,宋某说一套做一套,找各种借口一直拖欠不给。本来说好今天支付清楚,结果双方为该不该全额结算起纠纷,宋某认为工程没有达到自己的要求要扣除一部分钱;陈某气愤的认为双方说好的事要守信,而且全款结算是自己辛辛苦苦的劳动报酬应得的,不能扣除钱。由于事前没有什么字据凭证,双方各说各的理,争执不下遂报警求助。
了解情况后,民警对双方进行耐心调解,指出双方没有签订合同的弊端,讲明双方责任,最后双方各让一步现场达成结算协议并结清楚款项。双方对民警的积极化解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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