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机要、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文稿起草审核收发、信息宣传、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特约审计员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帮扶工作。
电话:0455-8106300
2.综合计划与法规审理科。负责拟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管理。负责全市审计情况统计分析和报表报送。负责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审核和计划统计工作指导。负责审计业务综合分析、审计结果反映出的问题研判等相关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承担地方性审计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及有关协调事项,参与起草财政经济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局机关和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依法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受理信访举报,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协调办理审计结果公开工作。负责审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筹备、记录工作。
电话:0455-8106365
3.审计督察指导科。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负责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有关部门落实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整改事项。对市审计局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
电话:0455-8106310
4.电子数据审计科(绩效科)。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负责全市审计机关信息化建设;负责局机关网络建设和审计应用系统的管理和维护。负责研究、探索绩效审计的方法和评鉴标准;开展绩效审计项目调查和绩效评估;对市属部门、市属企业财政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对资金所达到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
电话:0455-8106362
5.财政税收审计科。组织审计市本级及市直各部门、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组织审计下级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其他财政收支和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开展税收征管和社会保险费征收审计。
电话:0455-8106376
6.政策落实审计科。组织跟踪审计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跟踪审计市委市政府有关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情况。
电话:0455-8106312
7.行政事业审计科。组织审计市委、市纪委监委、市人大、市政协及其各部门、市属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市政府相关部门及直属单位、下级人民政府管理的教科文专项资金。
电话:0455-8106317
8.农业农村审计科。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
电话:0455-8106322
9.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组织审计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组织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项目审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结算、资金管理和建设运营等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督。
电话:0455-8106357
10.社会保障审计科。组织审计市政府相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电话:0455-8106316
11.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
电话:0455-8106319
12.金融审计科。组织审计市属国有金融机构和市政府规定的市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组织审计地方金融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组织审计市属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以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电话:0455-8106358
13.经贸审计科。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市政府规定的市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市属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电话:0455-8106318
14.经济责任审计科。组织对市委管理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县(市、区)公安局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对市委管理的市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以及下级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电话:0455-8106321
15.人事教育科。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工作。承办协管县级审计机关负责人的有关工作。
电话:0455-8111719
16.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派出机构的党群工作。
电话:0455-8106315
17.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电话:0455-8106320
二、派出机构
1.开发区分局。负责对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的财政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对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所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收支、政府投资等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参与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日常审计监督管理工作。
电话:0455-8106360
2.派出教育审计科。负责对市教育局、肇东师范学校、市直中学的审计监督;完成绥化市审计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电话:0455-8106315
3.派出卫生体育审计科。负责对市卫健委、市体育局、市第一医院、市人民医院的审计监督;完成绥化市审计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电话:0455-831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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