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对于稳增长和稳就业意义重大。稳住了中小企业就稳住了经济的基本面。”
截止2019年底,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已超过3000万,具有“五六七八九”的典型特征,创造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
中小企业是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稳定社会、发展经济、推动创新的基础力量,是构成市场经济主体中数量最大、最具活力的企业群体。
说到这,不知各位有没有想过,中小微企业到底是如何划分的呢?各行业的划分标准和依据又是什么呢?
为了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多部门曾联合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是根据企业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及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的。
需要注意的是,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而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
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
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中小企业的经营范围几乎涉及所有的竞争性行业和领域,除了航天、金融保险等技术、资金密集度极高和国家专控的特殊行业外,广泛地分布于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的各个行业。
尤其是集中于一般加工制造业(服装及纤维制品,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塑料制品,纺织,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金属制品等行业)、农业、采掘业、建筑业、运输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餐饮和其他服务业等。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对研究和实施中小企业政策,加强分类指导和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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