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本想好好睡个懒觉,可偏偏六点多就起了,怎么睡也睡不着。
习惯性的揉了揉眼睛,看向窗外还没太亮的天空,迷迷糊糊似乎还听见了几声鸡打鸣的声音。
摇摇晃晃的想去卫生间,偶然撞到书架上,书架高处的书砰的一声全砸我身上了。
没多理会,就直接走向卫生间了。挤了没多少牙膏,开始刷牙,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伸出手想摸摸她的脸,她跟着我一起伸手,可永远都是握不住的沙。
我好像变了许多,又仿佛没变。经历的太多,却忘了最初的样子了。
洗漱完毕后,回到房间,把散落在地的书籍放回原位。
晃眼一看,是《答案之书》。这已是好几年前买的了。
在它旁边的是,好久以前的日记本,当时找了好久的日记本。
翻开当年写的日记,那歪七扭八的字体和现在读起来觉得有点怪怪的内容,当初我怎么会写出这么狗血的东西。
那一本日记,写的都是他,我学生时期暗恋的一个人。
喜欢他的勇气只限于暗恋,只是不敢开口的喜欢,小心翼翼的试探,这些我喜欢过他的痕迹都存在在这本日记本中。
当时抱有一丝丝得到答案的期待,买了一本《答案之书》。
如今想想觉得当时的我怎么那么傻,竟然问出这种荒唐的问题:他喜欢我吗?
如果说,是什么东西给我理直气壮喜欢他的勇气?绝对是这本书,这个微乎其微的答案:尽早去做。
以我当时对这个答案的解读是:他是喜欢我的,“尽早去做”就是尽早跟他说我喜欢他,要不然时间长了就错过了。
而我,在真正意义上,已经错过他了。
又或者说,我根本和他一点点边都沾不上,全是我自己一个人一点点臆想出来的,以为他也很喜欢我,以为是两情相悦的喜欢。其实还是当局者迷,太陷进去了。
当时就因为这个答案的导火索,我打算给他写一封情书。自己苦思冥想到半夜,才憋出一小段。
第二天,我早早走去教室,确定没人后,把昨晚写的情书精心包装好,放进他的课桌抽屉。
然后,就是我坐在自己位置上傻笑,真的好傻好傻。
陆陆续续的,有很多人来了教室,我内心期待着,期待着他的到来。心脏跳的好快,他来了,向我走来了。
好热好热,感觉人都要爆炸了。
他看到了,接着就当着班里人的面,把我写的全都念出来了。
无比尴尬,当时我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幸好他不知道是我。他嘲讽的说道:
“现在谁还用这么低俗的手段告白,哪个不知情趣的敢喜欢老子,活腻歪了是吧?”
我伤心欲绝,后来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谁也没再提起这事。我也就放弃了,后来在不同的学校,也渐渐忘了他的存在。
后来就没有然后了。
现在想想那个答案,应该是:尽早去表白,尽早放弃,及时止损,别让自己陷得太深。
再看那本日记,从最初的喜欢到放弃,我用了整整三个月。
如果没有这本书的答案,我当时还要在错的道路上走多远?谁也不知道。
他只是一个过客罢了。
渐渐天亮了,我再问这本《答案之书》:他喜欢过我吗?答案是:无论你做什么,结果都是不可逆转的。
学生时代的爱情就是这样,很单纯,但结局确实不是很美好。
但我还是想说,心中有爱,不妨去勇敢的试一试,只有自己经历了才会有成长,有时候一个人的出现真的会让你一瞬间长大。
所以,放弃是对的。当初喜欢过也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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