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科举的第一关:识字。
一切都准备好参加考试了。“十年之窗下无人问津,闻名天下。”学者在参加科举考试前需要如何准备?当然,你必须先读再读。第二个层次:儿童考试之后,明清时期的秀才考试非常复杂。学生必须通过县令主持的县考、县令主持的政府考、省政府主持的大专考,才能成为秀才。第三个层次:乡村考试100名学者中只有一人通过了学者资格,可以去省宫媛参加乡村考试。通过考试的人叫举人,他们有资格当官员。第四关:考试在北京举行,九天就通过了举人。不要自满,准备迎接来年春天的真正考验。第五个层次:自清代中期宫廷考试以来,书法更受重视。
古代时候的科举制度是什么意思?
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文人的一种选拔人才的考试。它是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员的制度。之所以叫科举,是因为它采用了从不同学科中取士的方法。科举制度从隋朝开始实行,持续了1300多年,直到清光绪二十七年举行最后一次进士考试。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中国古代科举制度起源于隋朝。隋朝统一全国后,为适应封建经济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治权力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将选官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度代替九品制度。杨迪皇帝的职业生涯在三年内开了进士,并通过考试的方式选拔进士。进士一词最早出现在《礼记王制》文章中,原意是可以进入和接收绝路。当时的主要政策是关于当时国家政治生活的政治论文,称为审判政策。这种按不同学科选拔学者、试图决策的方法,在当时并没有形成体系,但却将读书、考试、做官紧密结合,在中国选举史上翻开了新的一页。唐代礼部大员沈继基对这一历史性转变有着中肯的评价:“上一代入选,郡县皆察.至于齐国和隋国,则有很多缺点.这被归因于官方部门,因为有权购买国家资本。自隋朝以来,各地的人都被招募,聚集在首都过春秋,聚集在云中。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推翻隋朝统治后,唐朝皇帝继承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进一步完善。于是,科举制度逐渐完善。唐代考试科目分为常规科目和制度科目两大类。每年称为常规科目,皇帝临时举办的考试称为系统科目。常规科目有秀才、明静、进士、军师、法明、子明、舒鸣等50余科。其中,法明、舒鸣、子明等科目不被重视。士人等科目不常举行,但初唐士人科目要求很高,逐渐被废除。因此,明经和进士成为唐朝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之后,学者尤其受到人们的重视。唐朝很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昌科的人选有两个来源,一个是学生,一个是乡贡。出生于史静及州县书院并被送往尚书省的被试称为学生。不学库,先通过州县考试,再送到尚书省的考生叫相公。以乡贡入京的考生称为举人。县考称为解考,尚书省考称为省考,或称礼考。仪式考试在春天举行,所以它也被称为春卫,意思是考场。明静和金氏原本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是景宜或时事。后来两次考试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静重经墨夷。所谓经,就是揭开经书的任意一页,把左右两边盖住,中间只开一行,然后用纸把三个字盖住,让考生填好。《墨》是一部简单的经书。只要熟悉经典和注释就可以做试点测试,而诗词赋则需要文采。在一个学人的系里很难拿到第一名,所以当时有一句话“三十老明静,五十少学者”。常规科目的考试最初由吏部员外郎主持,后来由礼部侍郎主持,
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宋朝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誉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誉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誉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仅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发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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