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次提交生育津贴的时间(多久生育津贴不会被宣布无效)。
1.生育津贴什么时候申请?
女职工生育后三个月内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生育津贴。当然,申请生育津贴的时间和申请人的规定因地区而异。以广东省广州市为例,用人单位应当在被保险人生育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后次月起一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一般产妇津贴申请是在分娩后或计划生育手术后提出的。
二、如何申请生育津贴。
申请生育津贴的方式因地而异。有的地方职工自行办理生育保险备案申请手续,自行到银行领取生育津贴。有的地方单位办理生育保险登记手续,社保中心会把生育津贴放在单位账户,由单位发放。
3.申请生育津贴需要哪些材料?
基本材料包括:
1.《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样本)。
2.门诊应提供相应的门诊病历原件;医院应提供出院小结原件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或业务章。
3.用人单位在按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因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等客观原因,停止缴纳生育保险费,未支付产假工资的。应当发布关闭或取消命令的具体信息。
除上述材料外,还包括:主要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行提供以下材料)。
1、自然分娩:
(1)婴儿出生或死亡的医学证明(原件,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
(2)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原件,计划生育部门出具)。
2、难产(剖腹产、三度会阴破裂);吸引分娩、产钳分娩和臀位牵引分娩;多胞胎:
(1)婴儿出生或死亡的医学证明(原件,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
(2)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原件,计划生育部门出具)。
(3)诊断证明(原件,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
3.堕胎:
(1)诊断证明(原件,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
(2)结婚证(原件)。
4、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1)诊断证明(原件,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
具体材料需要详细咨询当地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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