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个整数可以被另一个整数整除。数学中的一个因素是什么?这个整数是另一个整数的倍数。例如,15可以被3或5整除,所以15是3的倍数和5的倍数。(2)一个数除以另一个数的商。如果a b=c,也就是说a是b的c倍,a是b的倍数,如果一个数能把它的乘积整除,那么这个数就是一个因子,它的乘积就是倍数。35=15一个数的倍数有无数个,也就是说,一个数的倍数的集合就是无限集合。注意:不能单独称一个号码为倍数,只能说谁是谁的倍数。
因子:如果ab=c(a、B、C都是整数),那么B、C就是a的因子,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关系只有当被除数、除数、商都是整数,余数为零时才有效。相反,a被称为b和C的倍数.在研究因子和倍数时,不考虑零。
质数:
素数,也称为质数,有无限个数。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除了1和它本身不能被其他自然数整除。换句话说,除了1和它本身,这个数没有其他因素。也称为复合数。
根据算术基本定理,每一个大于1的整数要么本身就是素数,要么可以写成一系列素数的乘积;如果不考虑这些质数在乘积中的顺序,书面形式是唯一的。的最小素数是2。
合成号码:
复合数,一个数学术语,英文叫复合数,是指自然数中除了本身是1和整数外,还能被其他数整除的数(不包括0)。反之,则是质数(因子只有1和本身,如2,3,5,7,11,13等。也称为质数),而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复合数。的最小组合数是4。
主要因素:
数论中的素因子(Prime factor或prime factor)是指能精确除给定正整数的素数。除了1,两个没有其他公共素因子的正整数称为互质。因为1没有素因子,所以1和任何正整数(包括1本身)都是互质的。正整数的因式分解可以将正整数表示为一系列的定性因子相乘,重复等定性因子可以用指数表示。根据算术基本定理,任何正整数都有唯一的因式分解公式。只有具有一个质因数的正整数才是质数。
每个合数都可以写成几个质数(也叫质数)相乘的形式,这些质数都称为这个合数的质因数。如果一个质数是某个数的因子,那么就说这个质数是这个数的质数因子。而且这个因子必须是质数(1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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