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申报剩余保险费时,工资总额基数是【税前收入】还是【税后收入】?
答:都是【税前收入】,即应计工资总额。
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工资、津贴、补贴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工资总额为税前工资,包括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个人缴纳的由单位直接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基金。
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中国残联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
3,《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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