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城汽车在经济观察报 记者 王帅国 申请的一批与罐车相关的商标无效,引起广泛关注。长城汽车申请的坦克WEY、坦克400、坦克500、坦克600商标均为无效商标状态,而坦克300目前商标状态为驳回复审。
10月21日,一位罐车内部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目前,长城汽车申请的坦克系列商标正在申请中,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但该人士并未回复长城汽车为何不申请“TANK”商标。
据记者了解,坦克品牌是长城汽车的全新品牌,今年4月才上市。品牌主要以豪华和硬核越野为主。最早的坦克属于WEY品牌,起源于一款车,WEY坦克300。后来因为该车热销,长城将坦克从WEY品牌中分离出来作为其整体品类进入硬核越野市场。
但是,当很多车辆的商标注册出现问题时,坦克未来的发展会面临哪些影响?
商标缘何注册不成功
据《经济观察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查询的信息,“TANK”商标的申请人中,没有长城汽车。此外,作为“罐车”商标的唯一申请人,长城汽车的商标申请类别并不是国际分类中的第12类(车、陆、空、海车辆),而是第9类(科学、导航、测绘、摄影等)。)和与汽车行业关系不密切的第35类(广告、工业管理、办公事务)。
长城汽车申请的三个“坦克400”商标中,归类为第37类(房屋建筑、修理安装服务)的已成功注册,第12类、第35类无效。申请的三个“Tank 500”商标中,国际分类中归类为37类的商标状态为“被驳回复审”,12类、35类无效;在申请的6个“坦克600”商标中,国际分类中列为37类的商标已成功注册,2个12类(外观设计不同)和1个35类商标处于“被驳回复审”状态,1个25类商标处于“等待实质审查”状态。
根据查询结果,长城汽车尚未完全获得任何坦克系列商标。然而,在上述提及的商标中,只有第37类(包括陆地机械和车辆维修)已经注册并与汽车行业相关。
对于坦克车系列部分商标未能成功注册的原因,深科院院长张晓容表示:“应该是因为商标缺乏意义,即坦克这个词在行业内无法有效区分,就像飞机、大炮、拖拉机等词不适合做商标一样。”
值得注意的是,在去年底坦克300上市爆炸后,一家公司和一名自然人于今年5月申请了坦克300的商标,但分类并不是第12类。目前,上述两个申请人申请的商标状态为“待实质审查”。换句话说,坦克300的商标已经被别人注册了。
对此,来自中华全国并购重组协会信用管理委员会的专家安告诉记者:“一个成功的商标可以为企业发挥更加强大的作用,能够很好地代表企业和产品的特点、特色、形象甚至企业文化。对于长城汽车来说,如果(坦克车的系列商标)被他人成功注册,而成功注册的企业又不愿意转让(即花钱不均),那就意味着长城汽车之前的营销努力可能要白费了。”
坦克独立将遇阻?
作为一款定位智能豪华越野SUV的车型,坦克300在去年上市后迅速走红。按照汽车行业的观点,坦克创造了一个全新的消费市场,因为坦克300的价格只有20万元左右,对于那些想体验越野乐趣但经济实力不足的人来说,降低了门槛。与业内其他竞争产品相比,牧民和奔驰-
销售数字说明了坦克品牌的受欢迎程度。长城汽车发布的销售数据显示,9月份300辆坦克销量为8021辆,为300个月来最高。前三季度坦克品牌累计销量52572辆。
坦克品牌独立才半年,但品牌推出新产品的速度很快。此前,坦克曾计划生产400、500、600、700、800、900等产品。在今年8月底举行的成都车展上,坦克400和坦克500首次亮相,吸引了大批越野爱好者。
从整个长城汽车来看,长城汽车近年来发展突飞猛进,年销量突破百万辆,成为自主汽车企业的领头羊之一。据业内人士分析,这背后的一大原因在于长城的多品牌发展。目前,长城汽车拥有哈弗、WEY、坦克、炮、欧拉、沙龙六大品牌体系。
此外,在品牌营销方面,长城在行业内开辟了独特的品类营销。根据长城的规划,长城哈弗品牌聚焦SUV市场;欧拉的品牌以电动车为主,倾向于女性消费者;品牌是皮卡市场的主力;WEY品牌走轻奢时尚风格,未来计划回归汽车领域;坦克品牌针对的是硬核越野车市场。未来沙龙品牌将聚焦高端智能纯电市场。
在长城汽车众多品牌中,坦克品牌被视为“拳头”品牌,坦克代表了长城汽车在SUV领域的豪华和越野新高度。然而,出乎意料的是,坦克品牌的商标存在一些小问题。这引起外界对坦克品牌独立前景的担忧。
从汽车行业的角度来看,一个品牌的独立性包括名称独立性、形象独立性、运营体系和营销体系独立性等多个方面。不过目前坦克品牌车型在WEY品牌店内还是同店销售。因此,有行业观点指出,坦克品牌独立步伐缓慢,独立后,
或将因为商标问题而遇阻。
同时,也有抱有不同观点的人。张孝荣表示:“不注册商标,企业也可以继续使用坦克品牌。在现今的法律环境下,别的企业也难以抢注,虽然没有商标法的保护,但也能够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坦克注册商标遇到问题,不意味着长城汽车没有了回旋余地。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宋竟一律师认为,若商标被恶意抢注,长城汽车可能会面临以下困境:抢先注册的商标的存在可能构成阻碍长城汽车就相同或近似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进行商标注册的障碍,自身商标可能无法核准注册,从而使商标使用受到限制,甚至不得不变更商标或字号;恶意注册多半是攀附长城公司知名度的小公司或个人,容易造成公众认知混淆,损害长城商业信誉,从而弱化在先权利人的品牌识别度。
宋竟一律师进一步表示,对于恶意抢注行为,长城汽车作为在先权利人而言,有以下法律救济途径:及时关注相关商标的申请状态,如果还未被核准注册,可以在商标公告阶段及时提出异议,避免被核准注册,如果商标已经被注册下来,可以以他人以不正当手段恶意抢注损害长城公司在先权利为由,请求商标局就诉争商标作出予以撤销或宣告无效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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