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有企业投资设立境外公司,必须先报国有资产主管部门批准。
2.如果你没有派驻海外办事处或者不了解设立海外公司的程序,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代理海外公司注册。
3.执行外部审批。
(1)省级发展改革委对平台公司设立项目进行备案。(一般由外资部门负责)
(2)省级商务部门出具企业境外投资证明。(一般由外经办负责)
由于国家出台了简化境外投资设立审批的相关政策,各地对设立境外公司的审批流程和权限进行了简化和下放。备案材料可网上提交,当地商务部门将受理书面申请材料。建议在正式办理前咨询当地发改委和商务局。
4.公司注册。
准备拟设立境外公司的注册信息,或由选定的机构协助准备。
如果只需要成立空壳公司,且出资未实缴,则无需经过发改部门和商务部门的备案和审批,但建议注册资本不要过多。以香港和bvi为例,香港公司注册资本一般为1-5万港元,bvi公司注册资本不足5万美元。在香港和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公司不需要验资报告,对注册资本到达时间也没有要求。然而,发展和改革部门非常关注注册资本的数额。如果注册资本太大,会要求详细说明金额。如果解释不到位,会影响归档工作。
5.到银行办理odi注册和开户。(国家外汇管理局授权审批的银行,需提供项目备案通知书和NDRC外商投资证明。)
为缩短审批办理时间,商务部NDRC及境外投资证明备案可同步进行。
内容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本文地址:https://www.230890.com/zhan/470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