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家对税收管理越来越严格。不仅如此,现在社会明星的涉税工作也越来越受到大家的关注。最近报道了一些很酷的事情,也引起了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自身应密切关注自身的涉税问题。为了更好地让大家了解企业的税务管理,今天我就和大家分享一下企业所得税预缴中的小知识点“按具体业务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相关问题。
“按具体业务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什么意思?
“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等从事特定业务的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当期已经实现的特定业务的应纳税所得额。
既然是特色业务,一般来说,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会涉及。这主要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预售收入。因为房地产企业,在房子还没盖好的时候,为了尽快回笼资金,就要进行预售。预售后,房地产企业需要按照一定的计算方法申报相应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
按具体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
由于房地产业务涉及面广,企业所得税按月(季度)缴纳时,也会遇到其他企业没有涉及到的各种问题。“按具体业务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可以说是房地产企业特有的业务。
“按具体业务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房地产企业出售的未完工房屋,因此实际利润率未知。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一般会制定一个估计毛利率。用这种方式获得的预售收入乘以估计的毛利率。
房地产企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在企业实际建成后汇算清缴时扣除。同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通过填报 《a105010 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 进行调整就可以了。
“按具体业务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中的注意事项。
当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填写“按具体业务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也会对可以扣除的项目提出质疑。过去有的地方规定土地增值税等税费可以抵扣,有的地方规定土地增值税等税费不能抵扣。正因为如此,偏偏企业和税务局上了法庭。
现在,这件事已经说清楚了。房地产企业当期实际缴纳且在会计核算中未计入当期损益的土地增值税等税金及附加,可以在预缴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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