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监管父亲发来一份文件:
—— 《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
短短5000字,犹如一盆凉水,为互联网保险降温。
让我们直接看影响。
1、一批保险公司不能卖互联网保险
根据通知要求,经营互联网寿险的人必须满足五个条件,如下图所示:
多家保险公司肯定不达标。
比如百年人寿2020年第四季度风险评级为C类,连续四个季度综合风险评级为B类及以上,未达到2——的条件。
它不能继续在互联网上经营个人保险,
想卖,
等到所有条件都满足。
这个分支还是比较小的。据统计,大约有8家人身保险公司。
当然,这一规定看似提高了网上人身保险的准入门槛,实则是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值得点赞。
2、一大批保险公司不能卖互联网理财险
除了对保险公司的限制,对保险产品也有限制。
例如,销售年金保险、增加终身寿险等金融保险必须满足以下六个条件:
即使你能保证连续四个季度风险评级为A类,只要不满足条件2——,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额度将超过30亿元,你仍然不能卖出。
30亿元确实是一个非常高的门槛。
根据微信官方账号包惠世界的统计,75家人身保险公司中,符合销售条件的只有20家,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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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是大家熟知的大保险公司,比如平安人寿,中国人寿。
而中小公司,基本就和互联网理财险无缘了。
也就是说,现在的热门的:
弘康人寿利多多增额终身寿险,
横琴人寿利久久增额终身寿险,
和泰增多多2号增额终身寿险,
信美天天向上教育年金险,
渤海人寿大富翁教育年金险,
北京人寿京福颐年养老年金险,
信泰如意享(七金版),
...
等等一批优秀的理财险,都要从互联网保险平台上下架了。
不是还有大公司吗?慌什么?
大公司向来以品牌溢价“著称”,指望他们开发高收益的互联网理财险,我感觉:
有亿点点难!!!
3、全部互联网保险产品要下架调整
根据通知要求,在互联网上销售的人身险产品,名称里应该包含“互联网”三个字。
这么看来,所有的互联网在售产品不符合要求。
除了名称以外,有些在售产品的附加费用率、现金价值、缴费方式等也不符合要求,要进行调整。
监管也给了一个期限:12月31日。
我们可以预见:全体的互联网保险产品,都要陆续下架调整,以符合监管要求。
当然了,下架不等于停售,调整好了,符合要求了,就可以继续上架销售。
4、互联网保险服务更好了
比如,要求经营互联网业务的保险公司,必须有能力完成全套的线上服务:
同时,保证每日无间断在线服务,消费者咨询接通率不低于95%。
写在最后
通知下发后,是几家欢乐几家愁。
谁欢乐,谁忧愁,不言自明。
互联网保险的大洗盘,已经悄无声息的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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