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剩余保险费及相应剩余保险费的缴纳,应当在“管理费用”和“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核算。具体条目应该如何编制?
残保金的会计分录
如果是剩余付款:
借:管理费用——余险。
贷方:其他应付款33,354剩余保险费。
实际上交时:
借方:其他应付款33,354剩余保险费。
贷款:银行存款。
管理费用科目是什么?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如工会经费、失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咨询费、律师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等。
什么是残保金?
剩余养老金的全称叫做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保障残疾人是一项权利,由不为残疾人提供就业的事业单位、团队、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支付。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税务局代收代缴。国税和地税合并后,由税务局直接征收。
残保金的相关规定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的规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标准上限为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根据城镇非私营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本单位残疾人就业的,经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签订协议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人数计入实际就业残疾人人数和一方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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