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遇到资金周转困难时,可以通过借贷渡过难关。企业向个人借款时,一般按其他应付款核算。那么相关的会计分录有哪些呢?
企业向个人借款会计分录
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方:其他应付款。
当按期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款:应付利息。
支付利息时:
借款:应付利息。
贷款:银行存款。
应付税款——应付个人所得税。
纳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应付利息是负债科目。应付利息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支付长期分期到期贷款利息、公司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其他应付款账户的核算内容
其他应付款是指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工资外,企业从其他单位或个人应付或暂收的款项。比如,物业管理企业出租固定资产和包装材料应支付租金,辖区业主和物业管理人应收取装修押金;应付职工养老金、职工未能按期领取的工资、应暂时支付给上级单位和下级单位的款项。企业应设立“其他应付款”账户,用于计算企业从其他单位或个人应付和暂收的款项。这个账户是负债账户。贷款人反映企业发生的应付款和暂收款,借款人反映企业支付的应付款和暂收款。月末余额是贷方反映企业应付款和暂收款的余额。在该科目中,明细账是根据应付款和暂收款的类别以及单位或个人设置的。
短期借款的会计核算
短期贷款的核算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取得贷款的会计核算(企业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借款时,应当签订借款合同,载明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时间等内容。);
2.贷款利息的核算;
3.贷款偿还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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