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签发属于什么主体?发出商品是存货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反映。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产品、农业企业收获的农产品)、生产成本、制造费用、人工成本、周转材料(如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发出商品、在途材料、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成本超支和节约)、委托加工的材料、委托代销的货物、商品进销差价(降价)等。发出商品是指企业通过收款和验收结算发出的产成品和库存商品。属于资产类账户。 请问“发出商品”是存货科目吗?
资产负债表上:发出商品、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在产品、产成品等。都反映在库存项目中。存货是报表项目,不是会计项目,就像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一样。因此,发出的货物通过“存货”项目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
关于“发出商品”科目,包括什么项目,如何用这个科目?
附录103010规定,“发出商品”科目用于计算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企业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对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按照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从“发出商品”科目借入“发出商品”科目。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应借“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发出商品”科目。如果采用计划成本或销售价格进行核算,则应结转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销售差异。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2.会计处理。
(1)货物发出时。
借:发行商品。
信用:库存商品。
(2)确认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贷方:应付税款-增值税。
(3)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款:货物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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