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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的过程是什么?
申请公证的公民、法人应当向公证处提交,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公证申请表应当填写下列内容:
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和住址;申请人为法人的,应当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二)需要公证的事项和公证书的用途;
(三)提交材料的名称、复印件和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
(4)申请时间等需要说明的问题。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以由公证员填写。
法律如何规定公证的效力?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在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的法律行为,经国家公证处公证,死亡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遗嘱公证是指对遗嘱人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公证。它要求立遗嘱人在公证员面前立遗嘱,然后公证员会证明遗嘱的内容和立遗嘱人的签名。公证遗嘱有以下优点:
(一)遗嘱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遗嘱有效。
(二)遗嘱内容不易被篡改或者伪造。
(三)保证遗嘱效力的实现,保护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遗嘱引起的继承纠纷的发生。
如果没有新的公证遗嘱而被推翻,公证遗嘱始终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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