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与利润表净利润的勾稽关系。
你在财务工作中有没有不知道怎么解决的问题?
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与利润表净利润的勾稽关系如下:
资产负债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
资产负债表期末未分配利润利润表当期净利润。
期末未分配利润=期初未分配利润-当期实现净利润-提取盈余公积-将盈余公积分配给股东弥补亏损。
因此,资产负债表期末未分配利润必须与利润表当期净利润一致,同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期初没有未分配利润。
(2)不存在未弥补的损失。
(3)未提取全部盈余公积。
(四)不向股东分配股利。
调整所得税对未分配利润也有影响。
(1)调整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方:上年损益调整。
(2)将“上年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方:上年损益调整。
(3)调整盈余公积。
借款:盈余公积。
贷方: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违规行为主要有三个原因:
1.凭证输入不正确。有些会计科目属于二级科目,但当时会计为了方便识别,直接进入了二级科目。比如对于利息来说,借:利息收入,贷:银行存款,应该正确的写为借:财务费用-利息收入,贷:银行存款。一些学生想知道为什么这是贷款银行存款。软件正常进入后,生成的报表会有错误,所以银行存款后面的值应该是负数。
2.账户没有选择正确的余额方向。如果方向选择不正确,金额和余额的方向会不一致,检索利润表时会出错。会计师应该特别注意这一点。
3.凭证类型错误。
第一,查了一下损益类的账户余额全部为零,但是再去试利润表还是不对的。经过多次核对,发现发生的差额与自动转账凭证中的金额一致,凭证类型变更为损益类。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利润表中的试算表不平衡,出现了错误。
一个是余额的方向,另一个是凭证的类型,所以一定要注意普通的核算,细心一点可以避免很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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