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如管理人员工资、差旅费、办公费等,应纳入相关会计科目?
开办费通过什么科目核算?
开办费是指企业自批准设立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止(含试生产、试经营)期间(即设立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工资、办公费用、差旅费、印刷费、登记费、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在实际发生时直接记作“管理费用-开办费”,在生产经营当月一次性摊销。
开办费的会计分录
发生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信用: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月末结转期间费用时。
借:今年盈利。
贷款:行政费用33,354启动费用。
管理费用包括哪些?
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并由企业统一承担的公司资金(包括员工工资、材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用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中介代理费、咨询费(含顾问费)和诉讼费由行政主管部门承担。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而发生的各种费用,以及企业生产车间(部门)、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费用,也作为管理费用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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