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申请劳动仲裁,不假手他人,不委托律师,那么,需要先搞清楚以下概念:
维权成本、时效、主体、管辖权、法条依据、证据准备、仲裁程序、申请文书、辅助材料。
1,关于维权成本,需要考虑时间、金钱成本,以及外延成本。劳动争议,实行一裁两审制(一些争议事项适用一裁终本),耗时较长,也存在再审的可能。因此,当事人应对此有充分的心理准备,不急不躁,有足够耐性。曾经有个案例,重庆一女子为索1w多加班费,最后打官司打到最高院巡回法庭。我们在佩服她的执着精神的同时,也不得不说,打工人维权太不容易了。
外延成本,主要指是否会对自己维权期间的工作生活产生影响。因此,打工人在选择维权方式时,需要衡量付出与收益,谨慎研判,从而选择正确的方式。协商、投诉、曝光、调解,或者以仲裁诉讼的方式施压,促成调解尽快解决问题,又或者采取组合拳的方式。
说这些,并不是打压打工人维权的积极性,而是从打工人的角度考虑,希望打工人作出正确选择。对于情节恶劣的滚刀肉黄世仁,打工人别客气,不蒸包子争口气,教训他们学会做人,不再肆意压榨打工人。附上《劳动监察保障条例》第二十六条内容,另外打工人还可以看看第十一条的内容,便于作出正确选择。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2,关于时效,通常情况下,劳动维权的时效为一年。分为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离职后的时效。个别维权事项有明确法律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自解除劳动关系起一年内。需要注意的是,个别事项的时效上,各地判罚尺度存在差异。
3,关于主体,打工人一定要搞清楚被申请人(被告)是否具备合格的主体资格,也就是告没告对人(法人、自然人)。没有告对人,又会产生一些波折,奔波劳累。
4,关于管辖权,通常用人单位注册地、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仲裁委均有管辖权,诉讼阶段也一样。实务中,一般执行的是先到先得原则,如有管辖权争议,即先向何地仲裁委(法院)申请,该地仲裁委(法院)则具备优先管辖权。打工人准备维权时,应先搞清楚管辖权,获得选择的主动权,以免增加自己的负累。
5,关于法条依据,维权打工人应清楚自己所面临争议所适用的具体法律条文及相关司法解释。一个劳动争议的案例,有可能涉及几十部法律法规,简单的案子也可能涉及十来种法律法规。不要求打工人全懂,但最主要那几部法律法规还是要有基本概念的。如果要咨询,千万别选择那种看了几个法律条文,就敢靠吹牛树立人设,动不动喜欢打鸡血的答主。每个案子都有其特殊,理论和实务是存在很大差异,并非可以公式化解读的,更不可以拍胸脯打包票。
6,关于证据准备,打工人要搞清楚诉求与证据的因果关系,明白证据效力的大小,懂得证据链的重要性。充分确凿的证据,是胜诉的前提。证据是否有欠缺,效力如何,是否需要补充证据,如何取证等等,都需要有概念。有些打工人存在认识误区,倚重证人证言,这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对于证人证言的采纳,仲裁委或法院一般都会很慎重,没有其他辅证的证人证言,其效力是很弱的,何况证人出庭也需要遵照严格的程序。
7,关于仲裁程序,打工人可以向仲裁委咨询。一般是这样的程序:递交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审核———出具受理通知、开庭举证通知——递交证据材料——到期开庭——庭审举证辩论——送达裁决书。仲裁,其实和诉讼差不多,有些地方也会有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各地实施细节上或有差异。
8,关于申请文书,网上有很多模板。复制模板,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改动完善就可以了。但,务必表达书写正确,不要出现笔误或者根本性的错误。诉求要清晰明确,事实与理由以简明扼要为佳,不宜长篇大论引经据典。表达客观理性,不宜有主观情绪化表达。
9,关于辅助材料,主要指身份信息、工商登记信息,证据清单等。这些材料的提交要求,打工人最好去仲裁委咨询一下,以免白跑路。各地仲裁委在一些事情的处理上,并没有统一标准,这是最让人诟病的。比如说,有的仲裁委只认可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上下载打印的工商登记信息,而有的仲裁委即便是来自于天眼查、启信宝等网络下载或截屏的工商登记信息也是认可的。
当然,打工人在选择仲裁维权时,最重要的还是信心!敢于直面惨淡现实的,才是勇士。笔者遇到过咨询者仲裁败诉,一审败诉,依然不肯放弃的,经指导后二审胜诉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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