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租赁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租赁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财产租赁的个人所得税该如何计算? 我相信,凡是考过会计初级、中级职称,或者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等专业证书的,对于该问题肯定不是难点。 因为在上述相关考试的教科书或培训教材

房产租赁的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相信凡是通过了会计初级、中级职称,或者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等专业证书的人,绝对不难解决这个问题。

相关计算公式估计可以在上述相关考试的教材或培训资料中找到。下图是教程材料上的计算公式。

看,公式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待扣除项目-维修费用(限800/月)-800元。

第二种情况: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各(月)收入-可抵扣项目-维修费用(限800/月)] (1-20%)。

【案例-1】6月,张三靠自己的商业门面赚取租金收入1万元。假设他代表税务局缴纳了房产税和除个人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合计1000元(增值税免税)。没有修理费。

请问:张三的租金收入应该交多少个人所得税?

[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10000.00-1000.00)(1-20%)。

=10000.0080%-1000.0080%

=8000.00-800.00

=720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7200.0020%=1440.00元。

【案例-2】李四6月份出租自己的商业门面收入1000.00元,假设他代税务局缴纳除个人所得税(免征增值税)以外的房产税等税费合计100元。没有修理费。

请问:李四的租金收入应该交多少个人所得税?

[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1000.00-800.00-100。

=200.00-100.00

=10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020%=20.00元。

你见过以上两种情况下的陌生感吗?

3354【案例-1】租金收入超过4000元时,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款(增值税、个税除外)税前扣除20%,因乘以(1-20%),由实际缴纳的1000元变为800元。

3354【案例-2】租金收入不足4000元时,纳税人实际缴纳税费在100元,全额扣除。

同样,假设两种情况都包含修理费,最终也会出现同样的结果:租金收入超过4000元时,在税前最后一次扣除修理费,也是打八折。

103010第六条规定:财产租赁收入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这就是收入为什么超过4000元需要乘以(1-20%)的法律依据!

但根据部门规定,纳税人依法缴纳的税款(增值税、所得税)有20%的优惠。3354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款扣除税款后什么时候贴现?

《关于财产租赁所得的税收问题》003010(国税发〔1994〕89号)第六条规定:

(一)纳税人在出租房屋过程中缴纳的税款、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和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

(2)纳税人出租物业取得物业租金收入时,在计算税款时,也允许除可依法减除规定费用和有关税、费外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证明租赁物业实际费用由纳税人承担的修缮费用。允许的修理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不能一次性扣除,并允许在下次继续扣除,直到扣除完成。

国税发〔1994〕89号的上述规定还说明了以下几点:

1.纳税人实际缴纳税费,但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没有规定收入超过4000元需要乘以(1-20%)。

2.在计算税收时,可依法减除规定费用(800元或收入20%)和有关税费。.

3.每月实际修理费用的最高允许扣除额在800元,而不是800元打八折后的640元。

也许是我卑微的顾问不知道国家税务总局什么时候发布的相关文件,没有在网上找到。

如果认为国税发〔1994〕89号文不明确,我认为可以从一般原则出发来分析:

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都是所得税,其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原则和原理是一致的。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税费(增值税、所得税除外)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全额扣除。

同样,在个人所得税中,个人取得劳务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也可能需要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种。

0030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号)附件3 《个人所得税法》填写说明:第12栏“允许扣除的税种”:按规定填写税前可扣除的税种。

(一)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时,应当填写在劳务过程中实际支付的依法可以扣除的税费。

(2)纳税人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填写特许经营流程。

生的中介费和实际缴纳的可依法扣除的税费。

同时,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6号)附件1中《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简易版)(问答版)也有类似说明。

劳务报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预扣预缴时超过4000元或年度汇算时,也都是要乘以(1-20%)的,为什么没有要求对可依法扣除的税费也乘以(1-20%)呢?

企业所得税可以全部扣除,劳务报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也可以全部扣除,唯独财产租赁计算个人所得税要特别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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