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时,采用当期销项税额-所得税额。一般情况下,如果应纳税额大于0,需要按差额向税务机关纳税。
但如果企业因施工等原因当期多付了,但销量不太好,则应纳税额会少于0,这样就形成了税免,可以结转下期抵扣。
那么,税额是否可以返还给企业呢?
是的,你可以。
一、政策要求。
企业要求: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3年内未因税收违法行为受到两次及以上处罚。
自2019年4月1日起,税额要求:连续6个月(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大于0,第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特殊情况:先进制造业只需大于0,6个月50万元不限)。并要求企业不得享受先征后退、先征后返政策。你可以申请退还增税免税额。
二、怎么算?
允许的增量税额=增量税额投入构成比60%。
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增加的最终留抵税额。
进项比例是指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期间,以专票抵扣的进项税额占已抵扣进项税额总额的比例。
第三,特殊要求。
既有免税又有退税,且免抵退税优先在免税退税后仍符合退税条件的,应重新办理退税。
第四,特殊行业。
先进制造业部分符合条件的纳税人,2019年7月以后可按进项比例的增量税额 100%申请退税。
一些先进制造业的纳税人包括生产、销售非金属矿产品、通用设备、特种设备和计算机、通信等电子设备的纳税人,占销售总额的50%以上。
5.举个例子。
2019年3月底,一家企业的税收优惠为10万元。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留抵税额10万元(即增量留抵税额大于0),2020年1月留抵税额80万元。
那么2020年1月的增量税额为(80-10)=70万元。
假设的投入比例是80%(假设一下!)。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7080%60%=33.6万元。企业为合格先进制造业的,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为70 80%=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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