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回应称,其在美国被罚款9100万美元:事情发生在8年前,涉及金额已全额计提。

每经记者:吴泽鹏 每经编辑:陈俊杰

每经记者:吴泽鹏每经编辑:陈俊杰。

昨天(10月30日),格力电器(000651,SZ)未能及时报告产品缺陷,在美国被起诉,罚款9100万美元。记者于103010年首次联系格力电器。今天上午,格力电器回复记者,上述协议涉及的所有问题均发生在8年前,2013年后未发生类似问题。协议涉及的金额均已计提,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今年业绩。

记者注意到,格力电器在其官方微信官方账号上同时发布了情况说明。

10月30日,美国司法部在官网发文称,格力及其两家子公司被指其除湿机产品存在火灾隐患,但未能及时向CPSC报告。10月28日,格力向法院提交并签署了《延期起诉协议》(DPA)。根据DPA的规定,格力珠海和格力香港同意合计罚款9100万美元,并同意赔偿因公司除湿机缺陷导致的任何火灾。

记者还查询到,格力电器2019年发生高达5.83亿元的非经营性支出,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格力电器在年报中解释称,“主要是美国市场除湿机召回的和解基金”。

8年前案件近期达成协议

003010记者查询美国司法部官网,相关文章称,格力及其在中国香港和美国的子公司(统称格力公司)知道自己的除湿机存在缺陷,不符合适用的安全标准,可能会起火,但这些公司已经好几个月没有向CPSC报告这一信息了。这些公司只是在消费者抱怨火灾和由此造成的损失持续增加后才报告并召回除湿机。

根据上述文章,格力承认在2007年至2013年期间,他们在美国销售了200多万台格力珠海生产、格力香港进口的除湿机。2012年9月,格力公司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到格力除湿机存在缺陷,可能导致过热起火,消费者举报是除湿机引发的火灾。这些员工也知道他们有义务向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报告危险消费品。尽管知道这些,格力美国仍继续在美国销售有缺陷的除湿机至少六个月。

“格力公司延迟向CPSC报告火灾情况约6个月,未报告除湿机缺陷约9个月。最终,格力珠海在得知产品存在危险缺陷后,差不多一年后召回了有缺陷的除湿机。”根据上面的文章。

在给记者的回复中,格力电器也对上述事件进行了解释。该公司解释称,最近已与美国司法部消费者保护部和加州中央区(DOJ)联邦检察官办公室达成协议,协议涉及的产品为2005年至2012年生产并出口至北美的除湿器。

“我公司于2012年接到事故投诉,并于2013年6月向CPSC报告。由于申报不及时,我公司于2016年与中船重工达成民事和解,支付1545万美元。2017年,DOJ要求我们公司对同一事件负责。经过多轮谈判,我公司最近与DOJ达成协议,支付7575万美元。如果我们公司遵守协议,DOJ将在三年期限结束后终止该案。”来自格力电器的介绍。

营业外支出5.83亿元:主要是和解金

据103010记者查询,2013年9月14日,格力电器就相关事项发布信息公告,披露部分出口至美国、加拿大的除湿机产品可能过热、冒烟、起火,可能对消费者造成火灾或灼伤危害。公司决定召回相关产品,召回对象为2005年1月至2013年6月在美国和加拿大销售的涉及SoleusAir、Kenmore和Frigidaire的12款产品。

但当时格力电器也表示,由于时间跨度长、品牌多、零售商多、电商多、销售区域广,目前无法确定公司实际召回的除湿机产品数量。

记者还注意到,这一事件还导致格力电器在美国市场的合作伙伴比目鱼(又名MJC)对格力电器提起诉讼,而MJC是持有格力美国销售有限公司49%股份的股东.

根据格力电器2013年年报,MJC起诉公司及其子公司格力电器,要求赔偿1.5亿美元。格力电器在2015年年报中再次披露,当年6月2日,法院一审判令公司支付赔偿金4250万美元,公司已申请上诉。同时,它还根据美国法律与MJC谈判解决,目前没有实质性进展。

格力电器在2016年年报中表示,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案已经结案。

格力电器在2017年年报中披露,根据和解协议,MJC将其持有的美国格力49%股权无偿转让给公司子公司香港格力。2017年9月,完成了美国格力的相关股权转让手续。记者注意到,截至合并日,格力在美净资产为-1.7亿元。

在2019年年报中,格力电器将一项名为“其他”的重大支出列入“营业外支出”科目,达到5.83亿元。格力电器进一步解释,这主要是由于美国市场召回除湿机。

国家商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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