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了解到,自治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将202名网贷失信借款人名单移交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按有关规定列入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公告中看到,本批次拟移交的第二批网贷失信借款人名单中,在“内蒙贷”平台借款的有20家,主要是企业法人。在“金妈妈”借款的包括4家企业法人,172名自然人。据介绍,为加强惩戒我区网络借贷行业失信行为,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4月7~27日在局官网公告我区第二批网贷失信借款人初步筛选名单,包括法人24家、自然人178名。截至目前,该局未收到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证明和异议变更申请,因此按照有关规定,将202名网贷失信借款人名单移交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下一步,这些失信人将面临信用联合惩戒。
内容来源: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王树天
责任编辑:李彦萱
审稿主任:剧根宏
值班总编:韩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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