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计算依据,利息收入增值税计税依据

增值税计算依据,利息收入增值税计税依据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 1.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3.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4.销售额=全部价款+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1.当期应交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3.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1增值税率)。

4.销售金额=总价额外成本。

5.当期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 (1征收率)征收率。

6.当期销项税额=组成部分应纳税额增值税税率。

1)非应税消费品:组成应税价值=成本 (1成本利润率)。

2)应税消费品:构成应税价值=成本利润消费税=(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7.进项税额=进项价格(金额)相关税率。

8.购买国内客运服务进项税的确定:

9.当期应计扣除金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10.本期扣除额和新增扣除额=上期期末新增扣除额余额本期计提和新增扣除额-本期减少和新增扣除额。

11.不计提加计扣除的进项税额=当期不能分割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销售及跨境应税行为当期全部销售额。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2.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1征收率)。

3.销售固定资产(房地产除外)和销售旧货:应交增值税=含税销售额 (1 3%) 2%。

4.除固定资产和旧货以外的其他项目销售:应交增值税=含税销售额 (1 3%) 3%。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纳税额=组成部分应纳税额增值税税率。

2.形成应税价值。

1)一般货物构成应税价值。

组成应税价值=关税价值关税。

2)从价计征的应税消费品构成应税价值。

组成应税价值=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完税价格 (1税率)消费税。

=完税价格 (1税率)/(1-消费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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