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格力电器被罚的9100万美元已经全部累积。

证券时报记者 李映泉

证券时报记者李英权

美国当地时间10月29日,美国司法部在官网发布公告,将格力电器(000651)列为舆论焦点。

根据公告,格力电器与美国司法部达成延迟起诉协议(DPA)。根据该协议,格力电器及其下属公司格力同意接受合计9100万美元(约人民币5.83亿元)的罚款,并同意赔偿因公司存在缺陷的除湿机引发的火灾。

对此,格力电器10月31日表示,协议涉及的产品为格力电器生产的2005年至2012年出口北美的除湿机,问题发生在8年前,此后再无类似问题发生。

协议涉及的金额已经全额计提,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今年的业绩。

它涉及八年前的出口产品。

格力电器表示,公司近期与美国司法部消费者保护部和加州中区(DOJ)联邦检察院达成协议,协议涉及的产品为公司生产的2005年至2012年出口北美的除湿机。该公司于2012年收到一起事故投诉,并于2013年6月向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报告。2016年,因申报不及时,公司与CPSC达成民事和解,支付1545万美元。

2017年,DOJ要求格力电器对同一事件负责。经过几轮谈判,格力电器近日与DOJ达成协议,支付7575万美元。如果公司遵守协议,DOJ将在三年期限结束后终止该案。格力电器强调,上述协议涉及的问题均发生在8年前,2013年后未发生类似问题。协议涉及的金额均已计提,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今年业绩。

据公开报道,2007年至2013年,格力电器在美国销售了200多万台珠海格力生产、香港格力出口的除湿机。根据美国司法部公布的法院文件,珠海格力、香港格力、美国格力明知其除湿机存在缺陷,不符合适用的安全标准,可能会起火。然而,这些公司没有向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报告这一信息。这些公司只是在消费者对火灾和伤害的投诉增加后才报告和召回这些除湿器。

2013年9月13日,格力电器就除湿机质量事件发布召回通知。据格力电器称,将召回2005年1月至2013年6月期间在美国和加拿大销售的SoleusAir、Kenmore和Frigidaire等12个品牌的约225万台除湿机。

根据DPA的条款,珠海格力和香港格力同意接受总计9100万美元的罚款,并同意向任何因公司有缺陷的除湿机引起的火灾的未赔偿受害者提供赔偿。此前格力向CPSC支付的1545万美元民事罚款包含在双方同意的9100万美元罚款总额中。据美国司法部称,这是根据《消费品安全法》 (CPSA)开展的第一批公司刑事执法行动的结论。作为刑事和解的一部分,格力同意继续配合司法部的调查和起诉,并同意加强公司的合规项目和报告要求。

对于这一事件,家电行业资深观察人士刘步尘在接受证券时报e采访时表示,数千万美元的罚款对格力电器的账面利润影响不大,但对格力的产品形象,尤其是对格力在美国市场的发展影响很大。

第三季度业绩下滑。

值得一提的是,格力电器近日公布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81.35亿元,同比增长9.73%。净利润156.45亿元,同比增长14.21%。其中,第三季度营收为470.83亿元,同比减少16.50%;净利润为61.88亿元,同比下降15.66%。

三季报显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格力电器存货金额高达396.75亿元,2020年末仍为278.8亿元

股东变动层面,代表北行资本的香港证券结算有限公司三季度减持格力电器2.04亿股,持股减少至8.21亿股。格力电器原控股股东格力集团三季度也减持了1745.65万股,持股减少至1.76亿股。与此同时,中央汇金也在第三季度减持了4443.51万股,而耶鲁大学(YALE UNIVERSITY)在第三季度成为新成立公司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数量为1701.3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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