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故意拼错的单词作为公司名已经变成了美国科技公司的一种流行趋势。
最著名的莫过于Google,原计划是用googol这个单词,指10的100次方,是个天文数字,表示互联网上可以搜索到的海量信息,后来偏偏改成了google。
再比如Netflix(网飞公司),由net+flicks拼错而来,flick是电影的俗称,直译就是网络电影,俗爆了好不好,改成了Netflix反而没那么俗。
Reddit(著名的社交新闻论坛),由Read it 故意拼错而来。
Lyft(打车软件),由Lift改过来。
Flickr(图片分享网站),由Flicker(闪烁)去掉e而来。
Grindr(同性恋交友平台),由Grinder(研磨机)去掉e而来。
Scribd(在线文档分享平台),由Scribed(抄写)去掉e而来。
Tumblr(轻博客平台),就是由Tumble(翻滚)拼错而来。
Fiverr(自由职业者接单平台),由Fiver(5美元钞票)多加一个r而来。
Dribbble(创意设计作品分享平台),由Dribble(水一点一滴落下)多加一个b而来
Digg(一个科技新闻网站),由Dig(挖掘)多加一个g而来。
Lyst(时尚奢侈品电商平台),由List改过来。
Twitter在2004年成立时是叫Twttr。
他们为什么要故意拼错呢?用一个正儿八经的单词有那么难吗?
对创业公司来说是很难,因为他们刚成立时太穷了,买不起常用词的域名。这些常见词的域名早就被抢注了,出价一般都很高。
如twitte就花了7500美元买回了twitter.com。雷军花了360万美元(人民币2300万)买的mi.com,这笔钱都够收购一家创业公司了。2014年小米启动国际化,雷军派人去找mi.com的拥有者,最后发现是斯坦福大学一位教授持有,对方一看是财大气粗的中国公司,于是坐地起价,经过几轮谈判最终以360万美元成交。
很多创业公司不想花这个冤枉钱,故意用拼错的单词来注册域名,于是公司名也就用这个拼错的词。当年Google的创始人本来也想用googol作为公司名的,但搜了一下发现googol已经被注册了,于是干脆用google。
再聊聊近些年国外另外两个流行趋势。
1) 以ly结尾
ly是形容词的词缀,在听觉和视觉上有一种可爱亲和力的感觉,很多公司于是在名字上加ly来营造这种感觉。由于.ly也是一个顶级域名后缀,所以很多公司也在名称中直接使用.ly。
如
- musical.ly 短视频平台,被字节跳动10亿美元收购
- bit.ly 生成短链接的网站
- sense.ly 在线虚拟护士平台
- visual.ly 信息图分享平台。
- parse.ly 数据分析公司
- contently 内容交易平台
2)以 ify结尾
加-ify可以将一个名词动词化,很多公司希望用户把自己公司名自己当动词用,就如Google一下,其实就是把Google当做search在用了,这是非常大品牌效应。如果直接把公司名变成动词,就可以引导客户这么用。
譬如著名的音乐播放软件spotify,后有电商建站平台shopify,随后有Chargify, Discountify, Explainify, Careerify, Coworkify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
最后总结一下,老外起公司名其实并不受任何条条框框限制,他们可以自由发挥而不用在乎单词本身的拼写,可以拼错,也可以生造一个没有任何意义的词,只要简短易于记忆即可。
小伙伴们有什么感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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