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明确评价及回复中,不得存在违规市场管理规范的情形;2. 新增虚假好评定义及治理场景;【评价解释】被评价人可在评价人作出评论内容和/或追评内容之时起的30天内作出解释。
为了更好的促进淘特平台评价的健康发展,提升买家看到评价的真实性,保障消费者购物环境,淘特拟调整《淘特评价管理规范》。此次规则变更将于2021年11月02日正式生效。
主要变更内容:
1. 明确评价及回复中,不得存在违规市场管理规范的情形;
2. 新增虚假好评定义及治理场景;
具体新增内容如下:
1.【评价解释】被评价人可在评价人作出评论内容和/或追评内容之时起的30天内作出解释。其中,双方不得在评价回复中发布违禁信息、污言秽语、广告信息、无实际意义信息、色情低俗内容及其他有违公序良俗的信息等。淘特有权屏蔽违反本条规定的不当回复。
2.虚假好评:虚假好评是指商家通过承诺返现、给予红包、优惠券等变相返现或者其他利益的方式,诱导买家确认收货并作出好评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a. 在商品标题、描述、图片等相关信息中加入“好评返现”或其他类似内容;
b.在包裹中夹带承诺“好评返现”的定制类卡券,或者其他含有诱导好评信息的附带物品等;
c.通过向消费者拨打电话、发送短信或其他信息来诱导好评;
d.给予好评,但内容及图片与商品不符的评价;
e.平台通过大数据进行排查,判定评价为虚假好评;
f.通过其他方式明示或暗示买家快速确认收货并提交好评将获得返现、变相返现或者其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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