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最新!终于着陆了!
小规模季度免征增值税45万再次延期。
哈哈!
为什么又是两个?
因为上一次“延期”是8月底的朋友圈。
这一次,“延期”是10月底的朋友圈。
时隔两个月,小规模季度免征增值税45万被圈内好友直接延期两次。
事实上?
45万的小规模季度免征增值税政策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其2021年财税11号文件也于2021年3月31日公布。
我们的小规模纳税人已经在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享受了两个季度的优惠。
朋友圈的延伸,所谓的好消息,最新也是最后的落地,让我们把它理解为持续性的兴奋.这种幸福有望持续到下一次真正的延迟。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已经实施了近10年。自2013年以来,金额从最早的月度2万,到3万,后面到10万,再到2021年开始的15万,开始增加,国家不断增加对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
如图所示。
所谓门槛是指达不到这一点的不征税,达到这一点的全额征收。.
事实上,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起征点都有规定。
,但是其起征点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个人。
第三十七条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这里的个人指的的小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所以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起征点政策,企业不能享受。也就是说,即使企业的月营收低于两万,也应缴纳增值税。但从2013年开始,这个优惠政策扩大到了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
只要你是小规模纳税人,不管是个体工商户还是公司,都能享受免征。
目前这个政策要2022年12月31日才到期,而且可以肯定的是肯定会延续,至于短期内还会不会提高这个标准,就不好说了。
目前我们其实暂时还不用关注这个政策的变化。
我们更应该重点关注的是一些在今年底就要到期的,时刻关注着是否有延续政策?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这个1%其实对小规模纳税人是一个更优惠的政策,因为45万免征增值税政策必须要求开普通发票,开了专票是不免税的,很多企业购买方都需要专票,45万这个免税政策对他们来说不如这个3%减按1%实在。
最近我们应该持续关注这个政策是否有延续通知,期待这个政策继续执行下去,或者说一直执行下去。
2、年终奖单独计税过渡政策。
财税〔2018〕164号,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9年1月1日,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一个重要的变化是,工资薪金所得不再按月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了,而是和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合并到一起,按年一起计算个人所得税。在按年计税方式下,原年终奖计税方式就失去了存在的政策基础,就不应该再单独计税了。
但为了确保新旧政策平稳过渡,财税〔2018〕164号《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规定,将年终奖单独纳税方式的政策延续了三年。也就是2019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纳税人依然可以选择把年终奖单独拿出来,分摊到12个月,确定一个单独的税率来计税,也可以并入全年综合所得中一起交税。
二哥预计2022年年终奖单独计税政策并不会再延续了,毕竟这已经不符合新个人所得税下综合所得按年计税的方法,政策3年过渡也是为了平稳衔接。
3、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所有企业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执行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来源:二哥税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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