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灵寿县城区小学一年级网上报名http://124.239.153.57:9192/小学一年级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8月19日(早7点至晚21点)。注:为了能够正常使用本系统,请使用谷歌Chrome、火狐Firefox、InternetExplorer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根据石家庄市教育局《石家庄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石教〔2021〕8号)相关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现对2021年城区小学招生报名工作有关事宜进行说明。
一、2021年城区小学招生实行网上报名
家长按规定时间登录“灵寿县人民政府网”点击进入“灵寿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仔细阅读《入学流程》《操作手册》《报名须知》及《招生范围》,清楚并理解招生政策,根据自身实际填报相应学校,每人限报一次,不能重复。各招生学校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网上初步审核通过后,家长携带有关证件到相关学校现场验证。经查验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学校公示后发放入学通知书。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就读。家长不能网上报名的,由毕业学校(幼儿园)指导、帮助家长报名。已在非城区公办小学或民办学校报名并被录取的学生不允许再参加此次招生报名。
二、各学校报名条件
(一)灵寿县城区学校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可进行网上报名:
1、具有灵寿县城区户籍且随父母在城区长期居住的适龄儿童。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非灵寿县城区户籍的进城购房且已于2021年8月18日前入住的、务工、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1)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在城区长期居住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2)父母双方已在灵寿县灵寿镇派出所办理居住证;
(3)父母双方或一方已与城区的用人单位签订合法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或工伤保险(或已办理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
(二)初级中学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
1、灵寿县内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职工子女且城区内有住房(2021年8月18日前已入住)。
2、大东关、尹凡同村、张凡同村户籍。
三、各学校招生范围
四、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下列程序办理:
网上报名---信息修改---初步审核--结果查询---现场验证、入户核查--领取通知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8月18日—8月19日(早7点至晚21点)。家长登录“灵寿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预登记,获得登记码并妥善保管。
(二)信息修改
1、修改对象:已登录“灵寿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成功进行报名预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
2、修改时间:2021年8月19日—8月20日(早7点至晚21点)。家长登录“灵寿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核实、修改报名信息。
(三)初步审核
1、审核单位:城区各招生学校;
2、审核时间:2021年8月21日—8月22日。招生学校网上审核在本校预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
(四)预报名结果查询
1、查询时间:2021年8月23日(早7点至晚21点)。学生家长登录“灵寿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的“结果查询”功能,查询学校初步审核的预报名结果;
2、通过网上初步审核的,家长下载并打印“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按规定时间到学校验证;没有通过网上审核的适龄儿童、少年,回户籍所在地入学就读。
(五)现场验证
1、验证时间:2021年8月24日— 8月26日。
2、根据查询结果,通过审核的儿童、少年家长带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到相应学校现场审验证件。同时学校做好入户核查工作。
3、如果灵寿镇城区学校验证后,合格的适龄学生超过学校招生数时,非本村户籍学生通过摇号确定招生名单(摇号由教育局监督),未被摇中的学生由灵寿镇学区调剂入学。
4、初级中学验证后,合格的适龄学生超过学校招生数时,通过摇号确定招生名单(摇号由教育局监督),未被摇中的学生由教育局调剂入学。
5、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遵守各学校错时报到方案,戴好口罩分时分批错峰报到。
特别提示: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后期将结合相关部门对证件进行核验,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取消其在该校的入学资格,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六)发放通知
1、发放时间:2021年8月27日-28日。
2、经初审、验证符合入学条件并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通过网上审核的适龄儿童、少年现场验证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一)灵寿县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1、一般儿童需要提供三证:户口本 父母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等)儿童预防接种证 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信息登记表。
2、儿童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居住的,需提供三证:户口本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 儿童预防接种证 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信息登记表。
3、因旧城改造等特殊原因的,需提供三证:户口本 拆迁协议及房屋租赁证明等 儿童预防接种证 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信息登记表。
(二)灵寿县非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1、户口本;2、父母合法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或工伤保险的凭证(或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3、父母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或无房证明及房屋租赁证明);4、儿童预防接种证;5、 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信息登记表。
(三)非灵寿县户籍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1、户口本;2、父母双方在灵寿县灵寿镇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3、父母合法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凭证(或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4、父母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或无房证明及房屋租赁证明);5、儿童预防接种证;6、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信息登记表。
(四)灵寿县内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职工子女
1、户口本;2、父母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等;3、父母社会保险帐号、住房公积金帐号;4、工作单位证明;5、儿童预防接种证;6、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信息登记表。
(五)大东关户籍、尹凡同村、张凡同村适龄儿童
提供证件参照灵寿县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以上各类证件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在2021年5月31前取得。同时,上述材料必须能说明儿童、少年和监护人之间的户口及房产关系。如不能说明关系,根据个人不同情况需要另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村(居)委会证明、派出所证明等有效证明。
请认真阅读以上须知,仔细核对自己的情况和材料。
【来源:灵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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