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在长期的教学过程中,学生经常会问:企业的非经营性收入是否一定要并入收入纳税?我们先来看看营业外收入的概念。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确认的与其日常活动不直接相关的各种收益。营业外收入与生产经营过程没有直接关系,应当计入当期利润收入。主要包括:企业合并损益、现场获利、因债权人原因不能支付的应付款项、教育费附加退款、罚款收入、捐赠收入等。因为它与日常活动没有直接关系,不交增值税,不过,如果销售废旧固定资产还有其他规定:
根据财税(2002)29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销售旧商品(包括旧经营单位销售的旧商品和纳税人使用的应税固定资产),减半征收增值税,税率为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解释,“应税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同时不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即非应税固定资产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免征增值税,不符合一个条件的,免征应税固定资产增值税,减半征收4%的增值税)。
一是列入企业固定资产目录的商品;
二是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使用的是旧货;
第三,商品的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2.销售未使用的固定资产,按6%征收增值税。
3.如果需要增值税,未使用固定资产的销售额应为增值税=销售收入/(16%)* 6%;出售固定资产应缴纳的增值税=[销售收入/(1 4%)*4%]/2。
以上是关于营业外收入的增值税。我们来看看企业所得税。
关于企业所得税,我们先来看看其计税依据的构成: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也就是说,营业外收入是利润总额的组成部分,因此营业外收入将并入主营业务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内容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本文地址:https://www.230890.com/zhan/708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