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直系亲属,普遍认为的是与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上代和下代。上代,包括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一直往上追溯。下代,包括子女,孙子女,以及一直往下的子子孙孙。
但在法律上却不是这样...
说到直系亲属,普遍认为的是与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上代和下代。上代,包括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一直往上追溯。下代,包括子女,孙子女,以及一直往下的子子孙孙。
但在法律上却不是这样,甚至有些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也会被法律拟制为直系亲属。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首次在法律上明确、清晰地定义了三类关系:
1、配偶、血亲和姻亲为亲属。
2、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3、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所以从法律法规中可以看出,亲属是指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就不用说,也就是你旁边的老公、老婆。这里仔细说一下血亲和姻亲。血亲,也叫直系血亲,是指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这个亲属与现在大家普遍认识的亲属概念是接近的,包括你的父母、祖父母(含外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姻亲,也叫直系姻亲,是指配偶的直系血亲。包括公公婆婆、岳父岳母。
但要注意的是,目前除了有自然血亲,还有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因收养关系的设立而形成的养父母与养子女、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和因生父再娶或生母再嫁而形成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他们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但因道德而形成的法律关系。
另外,普及一下刑法和行政法,近亲属的范围是与民法有差异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根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行政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含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不同部门的法律要制定不同的亲属范围呢?这是因为当事人因瘫痪、昏迷或失踪等原因无法行使相关权利时,近亲属是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代替当事人行使权利。
刑法和行政法可能离我们太远,但民法上的亲属关系最直接会影响遗产继承顺序!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因此,理清法律上的亲属关系,有助于我们享受和履行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基本程序是先笔试再面试,面试合格后查档政审,然后体检,最后公示录用。整个招录过程,政审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所谓政审,顾名思义就是政治审查,主要审查甄别个人政治表现及其家庭成员的政治面貌、刑事民事、诚信记录。部分特殊岗位如安全部门,还会扩大审查范围,延伸到报考人直系三代以内的亲属,查看其政治成分,是否有违法、刑事犯罪记录,是否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否存在不诚信记录,是否有家人及亲属正在服刑,等等。只要有类似记录,公务员招录机关会综合岗位情况综合研判,一旦认为会对岗位、工作和国家安全造成危害的,都将取消录用。
公务员不同岗位政审要求不尽相同。最严格的莫过于安全部门,所有岗位都要求查看三代,不容丝毫“政治污点”,违法犯罪记录。其次是保密机要岗位,政审要求类似安全部门岗位,略微宽松。接下来是公检法司岗位,一般只要本人和家庭成员无政治问题、刑事犯罪记录即可。其他的普通岗位,只要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失信记录或政治问题,其家人只要不存在政治问题,都不影响录用。但在同等条件下,有家庭成员存在违法犯罪记录或失信行为,相比家庭成员清白记录良好者,在政审过程中会处于劣势,或多或少会对最终的录用产生一定的影响。
在我国,政法机关对于政审的要求是比较高的,比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纪委等,报考这些单位的时候,如果有亲属有犯罪记录都会有影响;还有一些单位如国安局、保密办等涉及相关秘密信息较多的单位政审也是比较严格的。其他大多数单位的政审只是按照流程走一遍,只要个人没有犯罪等严重问题正常是不会影响录取的。
相对而言,事业单位的政审要宽松许多,基本上只要本人和家庭成员不出现政治问题,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诚信行为,都不影响录用。但和公务员一样,在同等条件下,家庭成员记录良好者要比有污点的更具优势。
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对个人诚信问题会更加看重,这里面包括违法犯罪记录、个人金融贷款还款记录等方面。因此,如果你还想考公务员,就要珍惜个人诚信,包括家庭成员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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