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是一种有形资产。它是日常商业活动中销售的产品。库存管理也是财务管理的一部分。在日常管理中,可能会有库存损失。会计分录应该如何做?
你在财务工作中有没有不知道怎么解决的问题?
(小程序已经添加到这里,请在今天的头条客户端查看)存货损失分录
1.储存期间限额内的合理损耗
借:管理费用
贷款:库存商品和原材料
2.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害
借:营业外支出
贷款:库存商品和原材料
3.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和其他应收款
贷款:库存商品和原材料
存货是什么?
库存是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持有的,为生产成品等而准备的物料。也是为提供服务过程中消耗的材料准备的。各种材料、在产品、半成品、成品或库存商品,以及包装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委托加工材料,都属于库存范围。
存货损失财税处理
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区别:在存货管理中,我们一般可以遇到存货损失或与市场价格不一致的情况。根据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企业一般在期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这是税法不承认的。
存货的异常损失通常直接从当年利润中扣除。
如果是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如果先扣除保险公司的赔偿,将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如因管理不善导致货物被盗、发霉或变质,应先扣除责任人员的赔偿,再记入“管理费用”会计项目。
存货损失的相关内容
(一)存货因报废、毁损、变质造成的损失,其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残值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根据下列证据材料确认:
1.确认存货的应税成本。
2.确认企业内部存货的报废、损坏、变质和残值的说明和核销信息。
3.涉及责任人赔偿的,确认是否赔偿。
4.损失金额较大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二)被盗存货的损失,其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保险索赔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根据下列证据材料确认:
1.确定存货应税成本的依据。
2.向公安机关报案记录。
3.涉及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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