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对合伙企业的涉税问题、税收优惠政策、核定征收政策了解多少?边肖总结了以下问题供大家参考:
1.合伙企业合伙人股份的转让是否属于需要缴纳印花税的股权转让?
没必要。合伙人的股份不属于企业股权;因此,合伙人转让合伙人份额不属于印花税应税项目,无需按照《产权转让证明》缴纳印花税。
二.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出资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合伙企业的出资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不征收资本账簿印花税。
三.合伙企业、合伙企业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是按“经营所得”还是“财产转让所得”缴纳?
情况一:非风险投资企业
如果你属于非创业投资企业,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按“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5%-35%。
情况二:风险投资企业
如果你属于风险投资企业,你可以选择:
1.创业投资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计算的,其个人合伙人从基金中分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和分红收入,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如果创业投资企业选择整体计算年度收入,其个人合伙人应从创业投资企业取得的“营业收入”项目中按5%-35%的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4.合伙企业,申报合伙人个人经营所得个税后,剩余利润是否会转入合伙人个人账户,是否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由于业务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已经申报缴纳,允许将剩余利润转入投资者个人账户,无需再次缴纳个人所得税。
关于本文,以辽宁园区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为例。合伙企业缴纳全部税款(增值税、附加税、个人所得税)后,利润将分配到合伙人账户,不再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4.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可以享受核定征收政策吗?
合伙企业的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政策。例如,在辽宁园区,服务行业和商业行业的合伙企业都可以申请核查和征收。
综合税率:
服务业:0.93%-3.21%
以上是边肖组织的合伙企业的部分涉税问题,以及可以享受的核定征收政策。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参考和帮助。
内容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本文地址:https://www.230890.com/zhan/766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