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始凭证分单是什么?
所谓原始凭证分割单位,是指一项业务,出票人只提供一张发票,所列费用需要几个单位分摊,其他单位承担的部分应交给对方的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
二、原始凭证分单的格式要求
原始凭证拆分单必须有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或填制人名称、经办人签名或盖章、接收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成本分摊等。
三、分割单适用下三种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相关规定。分割单适用有且只能用于以下三种情况:
一、企业及其他企业(含关联企业)和个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应纳增值税服务发生的费用,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分摊。企业应当使用发票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其他共同接受应税服务的企业应当使用企业出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二、企业与其他企业、个人共同接受境内非应税服务发生的费用,如果分摊,企业应当使用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和分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其他共同接受非应税服务的企业应当使用企业出具的分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3.水、电、气、空调、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互联网等费用。企业出租(含作为唯一承租人出租的企业)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出租人开具发票作为应税项目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人采用分摊方式的,企业应当以出租人出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四.研究结论:
第一,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及入账依据的前提下,必须提供是非销售货物业务,必须是劳务。.
第二、共同接受第三方劳务支出,而非利用一方的设施提供服务。
第三、取得发票的单位也可采用将其他单位承担的份额部分,选择另开发票的办法,其最大的好处是企业可以将取得的发票处理成成本费用,而将向其他单位开具的发票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增加企业的收入额,将本质是代收代付的款项并入了收入,当然企业也可以直接冲减原计入的成本费用金额。
第四、采用原始凭证分割单作为承担费用单位的凭证,对其他费用承担单位可能会带来税收的损失,如在取得专票时取得发票单位,只能将其对应承担的部分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而其他单位承担的部分,只能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了。
内容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本文地址:https://www.230890.com/zhan/766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