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情况:的火电企业一般只在每年的10-11月到次年的3-4月供热。休息期间,供电设备处于停机状态,是典型的季节性生产企业。
火力发电企业等问题:,季节性生产企业非采暖期相关停工费用和取暖设备折旧应计入哪些会计科目?
根据案例解析:财政部2013年发布的《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号规定,制造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服务而发生的各种间接成本,包括企业生产部门(如生产车间)发生的水电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管理人员的员工工资、劳动保护费、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费、修理期间的季节性和停工损失等。
季节性生产企业停工期间发生的制造费用,在开工期间合理分摊,与开工期间发生的制造费用一并计入产品生产成本。
因此我们认为,季节性的停工损失应计入制造费用,用于供热的固定资产折旧参照此规定也应计入制造费用,并在开工期间进行合理分摊。交通运输企业发生的非营运期间费用,比照制造业季节性生产企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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