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末需要统一结转增值税进行账务处理。届时将面临应交增值税、盖章等各种情况,需要分别处理。月末结转增值税如何做会计分录?
增值税是根据商品流通中产生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设置一般应付税款科目核算,月末结转增值税时,如何写会计分录?
结转增值税会计分录
1.结转进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付增值税)
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2.结转销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贷方: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转出未付增值税)
3.结转应缴纳的增值税(即购销差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付增值税)
贷方:应付税款——,增值税未付。
4.实际支付时
借:应付税款——,增值税未付
贷款: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是什么?
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纳税义务,依法为其经营收入缴纳各种税费。这些应交税费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确认和计提,在未缴纳前暂时留在企业,形成负债(应上缴国家但尚未上缴国家的税费)。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全面反映各项税费的缴纳情况,并按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贷方登记应缴纳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已缴纳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缴纳的税费;期末,如果借方余额反映多付或未付的税费。
应交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企业依法缴纳的其他税费。
什么是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等环节新增的附加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流转税。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服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纳税人,都需要按照增值税条例缴纳增值税。一般来说,增值税由消费者承担,没有附加值的商品不加税,只加有附加值的商品。
增值税免征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以下七项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具;
(3)旧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免费提供的进口材料和设备;
(六)残疾人组织为残疾人直接进口的物品;
(7)出售自用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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