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交哪些税分别交多少税
一.通过审计账目进行收款
1.按营业收入缴纳5%的营业税。
2.附加税费
(1)城建税按已缴纳营业税的7%缴纳;
(2)教育费附加按已缴纳营业税的3%缴纳;
(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已缴纳营业税的1%缴纳;
(4)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个体工商户的纳税标准
1.销售商品缴纳3%的增值税,提供服务缴纳5%的营业税。
2.同时,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之和缴纳。
3.还有大约2%的个人所得税。
4.月收入低于5000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同时免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三.已核定征收的税务机关一般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定期定额办法,即一个月应纳税额按地区、地点、面积、设备核定。开票金额少于定额的,按定额纳税;如果发票金额超过定额,超出部分应按规定退还。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月销售金额5000-20000元,因省而异),可免征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税费的征收方式
1.查账征收:此方法严格,适用于账目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此外,如果个体工商户符合要求,其他征收方式也可以改为审核征收;
2.核定征收:对有一定情况的个体户,由税务部门核定其应纳税款进行征收;
3.定期定额征收:税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征收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时间内的应纳税所得额或收入额及应纳税额。
由于个体经营户数量很大,规模较小,大部分采用后两种方式征收。
个体工商户的免税额度有多少?
根据(财税〔2019〕13号)规定,现就月销售额10万元(含)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政策征收管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从事增值税应税销售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总额不超过10万元(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不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从事增值税应税销售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总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当期房地产销售后不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的货物、服务、劳务和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分别为:1、3、5、10、15、1月、1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确定。不能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应当自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第1日、第3日、第5日、第10日或第15日为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缴纳,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以上与个体工商户免税额度有关,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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