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何做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有何政策依据?
会计处理
借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其他资本公积
贷款:实收资本(或股权)-自然人
税务处理
资本公积金转为股本是否纳税需要根据情况进行划分:
1)股份制企业以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折合成股本的资本公积金,不属于股息、红利分配,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其他资本公积资金转为股本的,属于分配股息、红利,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参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第一条:“股份制企业的资本公积不是股息、红利分配,个人取得的资本公积金额不视为个人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水寒发〔1998〕289号)第二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中表示的‘资本公积金’是指股份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形成的资本公积金。个人从这种资本化中获得的金额不作为应税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其他不符合这一要求的资本公积金,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号)进一步明确了这一政策:
加强对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和股权的管理。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股票溢价发行以外的其他资本公积增加注册资本和股权的,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和现行政策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特别提醒
1)只有当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化为股本时,才无需纳税,其他资本公积转化为股本。
2)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溢价由公积金转为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
3)根据《公司法》第168条规定,资本公积金可用于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增加公司资本,但不能用于弥补公司亏损。
4)资本公积金主要来源于以下收入:1。股权溢价2。合法财产重估和增值。资本汇率折算差额4。接受现金捐赠。财政拨款转移支付。股权投资准备。其他资本储备。
5)在资本公积科目下,通常设置资本(或股权)溢价、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股权投资准备、拨入、关联方交易差价等资本公积明细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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