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时期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探讨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内部审计在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国有企业的经营环境日益复杂。内部审计作为现代企业重要的内部控制手段,必须善于谋全局,把内部审计工作与党和国家事业结合起来,在企业改革和治理中谋划和推进,采取多元化措施,提高审计意识,准确定位,做好重大风险防范,防止腐败,促进国有企业稳健发展。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现状
(一)内部审计监督职能
目前,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监督主要包括对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和经济效益的监督。监督被审计对象的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活动,并以此判断会计数据的正确性和真实性,衡量内部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和效率;判断被审计对象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徇私舞弊等行为,如有,追究其经济责任;推动被审计单位遵守财经纪律,创新管理模式,提高经济效益。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监督职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领导的监督;另一方面,对企业各部门的监督。当前,随着企业规模扩大、业务更加多元化、生产经营体系更加复杂,需要不断完善审计监督机制,检查各种活动责任人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揭露违法违规、损失浪费、腐败等行为,加强企业管理。
(二)内部审计评价职能
目前,内部审计评价职能在国有企业发展中的地位正在逐步提高。其中,经济评价是评价被审计单位预算和方案的可行性,经济活动是否符合既定目标,经济效益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并针对不足之处提出意见和建议,从而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经济评价以内部控制评价为基础,反映企业重要的经营活动,包括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和企业经营管理,判断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完善性。
评价体系可分为三个部分:制度建设、实施和制度保障。在制度建设方面,主要关注制度的健全性和政策法规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在实施方面,评价企业各部门内部控制过程和结果的科学性;在制度保障方面,衡量的是监管部门的职能履行情况。通过以上评价,可以从整体上反映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为管理层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出科学有效的措施。
(三)内部审计建议职能
新时代赋予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新的使命。在《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简称审计署11号令)中,内部审计在其职责范围内增加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其工作内容不限于监督和评价,而是将提供建议的服务职能提到了更重要的位置。
通过对2018年部分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内容的调查研究,发现财务审计占70%,内控审查占65%,经济效益审计占45%,经济责任审计占50%,基建项目审计占40%,舞弊审计占40%,经济合同审计占35%。从
管理层对内部审计重视不够,特别是对内部审计的性质、职能和作用认识不足,只注重监督和评价职能,往往忽视战略咨询和建议职能。目前,部分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模式设计不够合理,部门缺乏独立性,严重影响了内部审计的作用。2019年,对我国230家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的问卷调查显示,在被调查的国有企业中,董事会领导的占6 .9%,监事会领导的占10.4%,总经理领导的占66%,财务总监领导的占16 .7%。因此,虽然内部审计的地位总体上有所提高,但其独立性仍然不强。
从内部审计职能定位来看,以党内监督为主的审计监督,在党组织、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对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进行监督、评价和建议时,更具权威性和独立性。内部审计作为科学经济决策、规范内部管理、规范风险防控的重要制度设计,为单位及其利益相关者提供价值创造服务。内部审计工作越有效,单位出现违法违规、绩效低下问题的可能性就越小。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党是党、政、军政、学、东、西、北、南一切事物的领导者”。内部审计也不例外,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审计署11号令提出,要建立党组织领导的内部审计体制机制,内部审计机构由党组织直接领导的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管理,切实提高党领导审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党的领导在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的贯彻落实。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国有企业的发展环境在不断变化,风险也在日益增加。与过去相比,内部审计的职能也有很大不同。
价职能向企业治理确认与咨询方面转变。审计职能的不断优化,对审计人员提出更高要求。然而当前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大多仍以财会和行政背景为主,普遍存在理论知识缺乏、专业结构不合理等情况。据调查,尽管我国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人员中本科学历及以上的占比近70%,但审计专业科班出身的人员占比不到20%,这对内部审计职能发挥与部门发展带来较大阻碍。
面对内部审计发展的新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在专业素质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在实际工作中应时刻保持“学中干、干中学”,不断增强和完善专业理论知识。另外,对内部审计人员知识结构的要求也不断增加,不仅需要计算机、审计、税务、法律、管理、会计、数理统计等多方面专业知识,还需掌握一些与行业相关的业务知识。同时,加强对现有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与教育,提高其沟通能力、思辨能力、数据分析能力等。
(三)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水平低,应提高大数据审计技术应用
在网络时代背景下,信息技术渗透到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但是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水平仍然较低,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影响了审计效率效果。同时,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缺乏成熟的软件匹配,影响了审计质量与效率,特别是一些审计软件只具备基础的数据访问功能,无法进行深层次的财务分析,更无法实现风险预警,从而阻碍了信息交流与共享,影响了审计工作高效开展。
掌握和利用大数据是内部审计人员当前面临的首要问题,也是未来内部审计技术应用的主要趋势。在大数据思维指导下,需要对不同行业进行数据分析与挖掘,探索数据之间的关联性,提高问题洞察能力,提升内部审计质量与效率,实现审计全覆盖。
具体措施如下 :首先,建立非现场审计模式。在该模式应用背景下,对审计对象的风险变化趋势进行动态跟踪,有效打破审计地点、时间、人员的限制,对审计对象进行实时、全过程监控,真正实现审计关口前移。
其次,构建数据共享平台。积极构建数据共享平台,实现跨部门、跨系统的信息共享,促进内部审计部门与审计现场实现网络连接,便于信息接收与传输。通过数据融合与共享,有利于内部审计实现跨领域、跨部门和跨区域的数据分析。
再次,促进大数据关联利用。在广泛利用数字审计技术的同时,还应采集和分析数据,综合运用全量分析,确保监督工作不留死角,扩大审计覆盖面,准确反映情况,深入查找问题,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为现场审计指明方向。
对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的再认识
(一)创新内部审计管理体系,积极探索构建总审计师制度
审计署11号令将内部审计的目的从“加强经济管理”“实现经济目标”提高到“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并将内部审计的监督评价范围拓展到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领域,特别是增加了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审计等新职责,体现了内部审计和国家审计共同服务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要求。
目前,大多数国有企业不断强化管理,对风险防范、绩效提升等方面给予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的地位不断提升,并设置了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审计署11号令在明确内部审计机构主要职责的内容中,赋予其决策参与、项目计划、工作报告和评价、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制止、封存资料资产、表彰奖惩等11项工作履职权限。同时,部分单位严格按照审计署11号令要求,积极构建总审计师制度。内部审计机构配备总审计师后,审计权限层次更高、范围更广、力度更大,有利于保障内部审计职责的充分履行,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与效率。
在国有企业探索建立总审计师制度,对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企业内部管理体制,加强对内部审计的专业领导,推进内部审计制度执行,增强内部审计权威性、独立性,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提高新时代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具有重要意义。对此,应设立和完善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委员会,在企业党委、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由总审计师领导的内部审计机构,从企业经营层的管理范围分离出来,独立性更强,监督更客观。
(二)创新内部审计工作理念,加强内部审计重大风险防范
要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合规管理监督为重点,严格、规范、全面、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形成全面、全员、全过程、全体系的风险防控机制,实现“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的目标。内部审计应当承担内部控制的再监督职责,其目标是完善组织内部控制体系,以更好地应对风险。在审计过程中应当理顺内部脉络,按照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问题导向等原则,对宏观环境及微观业务流程进行全面评价;对企业战略规划、全面预算、业务运营、成本管理、投融资建设、企业绩效等控制环境不适宜、控制活动不到位、制度建设不完善、信息传导不畅通等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在此基础上集中关注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真实反映组织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状况,客观揭示组织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
内部审计部门通过揭示和预警风险,提高组织的风险防控能力。在内部审计工作中,重大风险问题可能不定时发生,要求组织对此加强重视,深刻认识到风控并非内部审计部门的专职,需要与财务、人力资源、市场组织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做好准备工作,打战略主动战,跟踪和预测风险发展态势,在现实风险基础上制定灵活高效的应对措施,加大审计风险的预警能力,透过复杂的现象看本质,抓住要害,寻找原因,提出风险预防和化解的建设性意见,帮助组织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
(三)推进内部审计职能转型,加强建议服务职能,促进审计成果运用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建议服务职能主要通过开展独立检查与评价活动的方式实现,可对企业内部管理有效性进行衡量。受体制和政策影响,当前大多数国有企业已经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企业自主权逐渐加强,面临的风险问题也不断增加,要求内部审计对企业经营活动加强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查找漏洞、提出改进措施,促进提高经济效益。内部审计人员应明确自身位置,以建议服务为导向,增强内部审计主动性,积极为单位提供建议服务,促进审计成果运用。
企业应当构建内部审计结果运用机制,立足于发现问题和提出建议,与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相结合,明确整改内容及主要责任人,做 好内部审计 结果的信息共享、结果共用。以成 果 运用为导向,提 升内部审计有效性。
从体制机制制度方面提出建议,一方面,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与风险进行汇总,编制建议书,上报管理层,为管理层决策与思考提供参考,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效率 ;另一方面,以公司文件形式发布审计意见书,各职能部门应按照意见书中涉及的问题,促进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当被审计单位收到意见书后,由主管领导带头,对意见书中提出的问题与风险进行核实,并采取积极有效的解决对策;经过企业领导批示后,将审计报告报纪委、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等部门负责人,为干部管理、绩效考核、职位任免等提供参考依据。实践证明,内部审计成果的有效运用,能够推动内部审计工作由“合规性”审计向“合规性 + 风险管理 + 价值管理”审计转型,这是新时代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趋势。
新时代背景下,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应有新担当、新作为,立足全局进行谋划,按照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要求,紧盯国有企业发展战略部署落实、合法合规经营决策执行,切实加大内部审计跟踪监督力度,不断提高风险隐患的揭示水平,使其更加灵活高效地为企业服务。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自觉把内部审计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全面履行内部审计工作职责,促进新时代内部审计高质量发展,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力量。(作者单位系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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