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17日发布公告。自2021年6月1日起,全面实施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自2021年5月1日起,在海南、陕西、大连、厦门开展增值税、消费税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申报表一体化试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财产税和行为税是现有税种中财产税和行为税的总称。财产税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通俗地说,就是“简并申报表,一表多报”。纳税人申报多个财产和行为税种时,不再使用单独的纳税申报表,而是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上同时申报多种税种。对于纳税人来说,可以简化信息提交,减少申报数量,缩短纳税时间。
与房产税联合申报的税种范围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草税等10个税种。不同纳税期限的财产税和行为税可以合并申报。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附加税,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申报形式相融合,不纳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范围。纳税人在申报增值税、消费税时,还应申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根据试点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将于2021年适时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在新的申报表中,除了合并申报主税和附加税外,消费税的申报也进行了退化和优化。
内容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本文地址:https://www.230890.com/zhan/796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