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最关心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填报指引来了
发布日期:2021年4月22日12:29336026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已经拉开帷幕,贷款损失准备一直是金融企业报告和咨询的热点。特别是随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24号公告,以下简称24号公告)的发布,《贷款损失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120)的表格样式和填报说明有了较大调整。今天,边肖带领大家学习如何填写贷款损失准备金。
一、什么是贷款损失准备?
为了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确保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金融企业需要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进行计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企业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设置“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核算损失准备。关于企业所得税的处理,金融企业应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6号,简称86号公告)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5号,简称85号公告)规定的贷款资产范围、比例和计算方法计提和分配贷款损失准备。
二.如何计算贷款损失准备
第一步:确定是否属于允许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企业。
(一)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金融公司、城乡信用社、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企业;
(2)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
第二步:找到允许税前提取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资产。
(1)贷款(包括抵押、质押、担保、信用等贷款);
(2)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等。),进出口押汇、同业拆借、融资租赁应收款等具有贷款特征的风险资产;
(三)金融企业对外出借并承担对外偿还责任的对外贷款,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买方信贷、外国政府贷款、日本国际协力银行无条件贷款、外国政府混合贷款等资产。
注意以下风险资产不得从税前贷款损失准备中扣除!
(一)金融企业的委托贷款、代理贷款、国债投资、应收股利、央行准备金、金融企业剥离的债权和股权、金融贴现应收款项、央行资金等不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
(二)86号公告第一条所列以外的其他风险资产。
第三步:按比例预留,计算税前扣除金额。
根据税法规定,金融企业当年允许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本年末允许提取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资产余额1%-上年末已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余额。
金融企业对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照85号公告规定的比例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1)利息贷款,计提比例为2%;
(2)次级贷款,计提比例为25%;
(3)可疑贷款,计提比例50%;
(4)亏损贷款,计提比例为100%。
注:金融企业按上述公式计算的金额为负数的,应相应增加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同时,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选择按85号公告规定办理的,相关正常贷款可不再适用86号公告规定。
三.如何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24号公告对《贷款损失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120)和《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90)进行了重大修订,调整了表格结构和申报规则,更加清晰直观地反映了贷款损失准备和相关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纳税调整规则,避免了申报口径的模糊,减轻了企业的申报负担。
根据A中《贷款损失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120)的汇报说明
下面我们举一个简单的案例,看看金融企业如何在最终结算时填写这些表格。
x该行2019年贷款损失准备余额200万元,2019年末贷款资产余额1.2亿元。2019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根据税法规定,X银行符合计算准备的贷款资产余额为1亿元,贷款损失准备扣除100万元。2020年X银行发生以下贷款损失:
(1)3月核销A公司借款200万元(计税基础200万元),损失符合税法规定,可税前扣除。
(2)5月,追回上年度确认的乙公司部分贷款损失100万元,符合扣税条件,上年度申报抵扣。
(3)2020年末贷款损失准备贷款资产余额2亿元,贷款损失准备200万元,年末准备余额30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可提取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余额为1.8亿元。
x银行申报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时,三种表格的申报情况如下:
(1)填写贷款损失准备
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
x银行根据2019年、2020年会计核算的年末贷款余额和贷款损失准备金余额,填列至《贷款损失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按照表间逻辑计算出准予当年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和纳税调整金额。填报完成后,申报系统自动将该表数据填入《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对应栏次。
(2)填写《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
x银行核销贷款200万元,第2列“资产损失准备金核销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当年度通过准备金项目核销的资产损失金额,第 5 列“资产计税基础”填报纳税人按税收规定计算的发生损失时资产的计税基础,含损失资产涉及的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表间逻辑计算出纳税调整金额。填报完成后,申报系统自动将该表数据填入《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对应栏次。
(3)填写《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
x银行收回以前年度确认的b公司的部分贷款损失100万元,已在以前年度申报扣除,需要调增100万元。对于收回以前年度确认的贷款损失,金融企业直接在贷款损失准备科目下核算,而税法要求确认为收入。但在目前的申报表没有明确规定的填报栏次,金融企业可填入《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第11行“(九)其他”内。
相信各位纳税人已对贷款损失准备金的填报有了一定了解,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更有底气。2021年深圳已跻身全球金融中心第八位,金融业作为深圳市的支柱产业,希望各位金融巨擘在深圳这片改革热土上蓬勃发展,深圳税务伴您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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