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记者王元业
又是一起内幕交易。
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是内部人。敏感时期,他认识了多年的朋友打牌,然后朋友突然买下了这家上市公司的股票。
是巧合吗?号码
近日,四川证监局对这起内幕交易进行了处罚。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缘起一桩收购案
事情要从美的集团2020年收购北京合康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新能)说起。
2020年1月3日,美的集团相关人员在合康新能浙江嘉善办事处会见了叶、范某等人,谈了初步合作意向。1月13日,美的集团内部召开研讨会,美的集团董事长方默博同意推动收购合康新能。
2020年1月13日至14日,美的集团相关人员与叶就股份转让的具体细节进行沟通协商,达成一致。3月23日,美的集团执行委员会讨论通过了合康新能的收购方案。
2020年3月25日,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暖通,美的集团旗下子公司)与上海上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峰集团)、叶默武、刘某成签订《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上峰集团持有合康新能1.98亿股,刘某成持有合康新能1114.18万股。同日,美的暖通与上峰集团、叶默武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上峰集团、叶默武将不可撤销地将合康新能股份合计5574.73万股(占合康新能总股本的5%)的表决权委托给美的暖通,委托期限为本次交易股份交割完成之日起15个月。上述交易完成后,美的暖通将控制合康新能23.73%的表决权并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美的集团将成为合康新能的间接控股股东,何将成为合康新能的实际控制人。
3月25日收盘后,美的集团发布《关于收购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合康新能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o" alt="打牌透露内幕信息?上市公司董事长多年好友突击买入,累计被罚没近700万" data-w="554" data-type="png" style="width:553.739990234375px;height:490.010009765625px;" data-ratio="0.8844765342960289" class="rich_pages wxw-img" />
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该信息在依法公开前,属于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0年1月13日至3月25日。
叶某吾作为股权的拟出让方的实际控制人,时任合康新能董事长,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情时间不晚于2020年1月14日。
打牌透露内幕消息?
董事长多年好友利用儿子账户突击买入 获利173.67万元
本次处罚的主角张俊生就是叶某吾多年好友。张俊生是怎么知晓这个内幕消息的呢?
原来,就在美的集团通过对合康新能的收购方案前一日下午,叶某吾和张俊生相约打牌,3月23日早上8点32分,两人打了47秒的微信电话,并通过微信再次相约见面。
就在这通电话后,张俊生开始突击买入合康新能,当然,他没有用自己的股票账户,而是利用儿子张某茫账户,指示其买入,其在2020年3月23日至25日期间突击给“张某茫”证券账户转入了600万元。在2020年3月23日9:38分,9:39分,10:25分,其和儿子张某茫通了三次电话,指示其买入合康新能股票。张某茫按照张俊生指示通过手机下单,自当日9:40分开始买入,3月23日至3月25日期间,分多笔共计买入187.54万股合康新能的股票,成交金额596.73万元。
7月20日,该账户将所持“合康新能”清仓,盈利173.67万元。
从盘面来看,张俊生持仓期间,合康新能的股票整体上涨明显,从3月23日至其清仓的7月20日,涨幅达67.4%,在收购消息公布后的数天内,合康新能的股价最高到达6.14元/股。
监管出手
累计被罚没近700万元
四川证监局认为,张俊生此次交易活动与内幕信息形成高度吻合,买入资金系突击转入,单笔委托金额明显放大,交易金额明显增大,交易行为明显异常,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内幕交易行为。
张俊生在申辩中请求降低处罚。其表示,自己与叶某吾的联系属于朋友间的正常联系,无直接证据证明两人存在内幕信息传递。其基于与叶某吾的朋友关系,熟悉公司情况,看好新能源行业发展前景,并根据公开的利好信息和充分利用闲置资金的需求作出买入“合康新能”的决定;此外,其认为本次股权变动并非所有投资人都判断为利好消息,且其交易时未全仓买入“合康新能”,之前也曾持有“合康新能”。
经复核,四川证监局认为,在案证据能够证明内幕信息公开前当事人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叶某吾联络、接触,其证券交易活动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且当事人不能作出合理说明,提供的证据不能排除其利用内幕信息从事相关证券交易活动,可以认定内幕交易行为成立;此外,市场其他主体是否将本次股权变动判断为利好消息,不影响当事人的判断,且当事人交易时是否全仓买入和前期持有情况,不影响内幕交易性质的认定等。因此,对张俊生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对张俊生作出“没一罚三”的处罚,没收张俊生违法所得173.67万元,并处以521.01万元的罚款,累计罚没694.68万元。
编辑:乔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