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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衡量中国的物质资源,赢得国家的青睐”是什么意思?
出色的回答:
《辛丑条约》之后,慈禧太后说:衡量中国物质资源,让国家幸福的关键是如何解释这个数量字。晚清以后,有人故意歪曲,解读为尽力而为。当时慈禧的“量”字本身就是一种衡量和考量,而不是“尽中国一切物质资源”的意思。
在与八国联盟谈判的过程中,慈禧太后命李鸿章、奕劻等人谈判:“今年夏天,武匪乱作一团,朋友之间闹得不可开交。我好心开车环游西方,首都的云打扰了我。迭庆太子奕劻和大学生李鸿章奉命全权代表,行事便宜,与各国使节谈判。根据昨天从奕劻发来的电报等。提出了12项国家和平协定的大纲,并已获得批准。尽管如此,全权代表仍将仔细审查详细的计划,衡量中国的物质资源,赢得国家的青睐。既然有悔改的机会,最好是发出一封自责的信.今天,我们在此同意不侵犯我的主权或割我的土地。读懂朋友的原谅,对疾病、愚蠢和暴力一无所知,事后记得,羞愧和愤怒。"
学者王解释,《辛丑条约》签订前,清政府曾多方努力与列强交涉,试图减少赔款数额,但最终失败;而且慈禧的圣旨中有一段话,要求奕劻、李鸿章等人与列强讨价还价——“订立详约时,要以商力辩,持理感情。”在所有主要国家,信仰是最重要的,我们应该看看我们能做些什么,这样讨论才会可行。这位全权代表应该忠诚而明智。”因此,在他看来,对“衡量中国物质资源以博取国家欢心”这句话的正确解读应该是:“清政府的圣旨是,和平与和解大臣奕劻和李鸿章必须‘尽最大努力做到忠诚和明智’,与大国认真谈判,不要在赔款等问题上索要过高的价格和任意威胁,以尽可能少的物质资源‘博取国家欢心’。"
为什么还有人更愿意相信慈禧为了讨好列强,想尽办法满足自己的要求?条约签订时不仅有清政府的巨额赔偿,还有更深层次的意义。为什么呢?
1901年2月,在Xi安,慈禧太后以光绪皇帝的名义,给李鸿章等负责和谈的人下了一道圣旨,其中有一句“量中国之物力,使国家幸福”。
在清朝重男轻女的大环境下,慈禧得以发动政变,推翻了八位侍郎,以垂帘听政的方式夺取政权,最终实现了“龙在底,凤在顶”的格局,成为清朝实际的最高统治者,可谓非常有实力。
(慈禧画像)
在慈禧掌权的半个世纪里,她的力量让朝廷内外的所有人都为她颤抖,向她鞠躬。她曾对大臣们说:“谁让我一时不高兴,我就让他一辈子不高兴。”可见慈禧的霸气韧性是常人无法比拟的。
那么,强硬的慈禧太后为何以光绪的名义说“丈量中国的物质资源,讨国家欢心”?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原来慈禧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她看到列强提出的12个大纲中有两个字让她胆战心惊。
这两个字是什么?
说到这里,首先要说慈禧、光绪为什么来xi安。
清朝末年,面对外患和内忧,清政府已经处于岌岌可危的境地。不断切断土地补偿,向百姓征收各种赋税,使得清政府腐败无能,百姓损失惨重。
1898年,因一则密报,传光绪皇帝合谋包围圆明园,逼迫慈禧交出政权。
慈禧勃然大怒,立即囚禁光绪皇帝并镇压维新派,于是威戈罗
此时,义和团在皇亲贵族的支持下,四处围攻外国传教士和外国使馆,频频制造事端。
慈禧得知义和团“无坚不摧”后,不顾朝中大臣的劝说,悍然同时向11个国家发出宣战诏书。
于是,八国联盟从天津大沽口一路攻打北京。
起初,慈禧太后继续发布诏令,要求各地派兵为他服务。
然而,李鸿章、张之洞、袁世凯等人脱离清政府后,不仅无视秦王的圣旨,还与列强签订了中国东南互保协议,以防止列强侵略自己的省份。
清军和义和团虽然还有几十万人,但在外国列强的洋枪洋炮面前早已吓得尿裤子。
所以,就在北京城破的时候,慈禧看到大局不好,没有考虑什么“天子守国”,跟着光绪皇帝向西逃,直到逃到xi安,为的就是歇脚。
慈禧太后之所以紧张,不是因为八国联军攻打北京,而是怕列强跟她算账。
为了将政权掌握在手中,慈禧太后再次任命清太子奕劻和大学生李鸿章为全权公使,请他们代表清政府向列强求和。
(李鸿章画像)
对于贪婪的列强来说,从中获取最大的利益是他们想要达到的目的,所以经过不断的争执和调解,列强最终提出了12条极其苛刻的大纲,并宣称无法改变。
李鸿章等人在xi安把12个提纲的内容交给慈禧太后,并向慈禧太后强调,“(各国大臣)与本国政府谈判了几十天,他们不可能改变一切,也不可能结束”。
有条件的时候什么都好谈。
在慈禧看来,情况显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糟糕。毕竟列强可以谈条件,也就是说他们不打算推翻清政府。
但大纲中“罪魁祸首”是要治的,慈禧却吓坏了,于是她指示李鸿章等人把握利害,尽最大努力讨论细节,同时巧妙地将宣战的责任转嫁给了以载漪为首的最后10位支持义和团的皇室大臣。
李鸿章等人在列强面前极力为慈禧开脱,也正是在这个时候,光绪太后颁布了“量中国之物力,使国家幸福”的圣旨。
显然,这
话从表面上看,慈禧要表达的是列强只要不追究她的罪责,那么她就“量中华之物力”,向列强表示感激之情。
也正是这个原因,让慈禧成了“投降卖国”的罪人。
有史学专家曾指出,慈禧的那句话并非是讨好列强,他们还从《义和团档案史料》中搬出慈禧对十二条大纲的回应:“惟其中利害轻重,详细节目,仍照昨日荣禄等电信各节,设法婉商磋磨,尚冀稍资补救。该王大臣等力为其难,惟力是视可耳。”
指出慈禧所说“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指的是结合中华物力,多想办法与列强周旋磋磨,以达到既减少国家的损失,又能使列强高兴。
其实,这个说法我不赞同,毕竟慈禧的大方向就是要“结与国之欢心”,所以十二条大纲再苛刻,只要能让她继续当权,她也会点头答应的。
至于民族大义,国土神圣,于她而言,那是无所谓的。
(参考史料:《义和团档案史料》《清史稿》等)
其他网友观点
这句话出现在清廷的一份堪称奇文的“上谕”中,其含义必须结合上下文及当时的历史背景去理解。
这句话本身的意思就是:各国的洋大人们!我愿意在中华国力的许可范围内,尽可能给予你们赔偿,以博取你们的欢心!当然,我们的国力也是有限滴,贱民的承受能力也是有限滴,所以,能不能请洋大人们开恩,让我们少赔一点。总之,要让您们欢心才好。
看了不少回答,以及一些文章。居然对这么一句丧权辱国的话,作了另类解释,说是为了“减少和议的代价”,言下之意,说这句话的含义就是为了少赔钱,目的是在与列强的谈判中,为中国争取权利。
卖国就是卖国,丢人就是丢人。洗是洗不干净的。下面我来为您作个详细的解答。
一,事件的背景。
1900年5月21日,荣禄神秘兮兮的向慈禧太后禀报了一个机密的情报:各国公使已经联合决定,“勒令皇太后归政”。
应当说这是一个捕风捉影,毫无根据的假情报。
但是这个情报触动了慈禧太后的底线。这个底线就是:慈禧太后对大清帝国的绝对控制权,是不容许受到任何挑战的。
对于慈禧这么一个权力欲望很强的老女人来讲,听到这个消息,经过长时间的压抑,对洋人所有的不满,突然集中爆发了!
慈禧勃然大怒。立即命令:向世界上11个国家同时宣战。这11个国家囊括了当时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强国,包括英国、美国、俄罗斯、西班牙、比利时、荷兰、奥匈帝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
既然宣战了,按道理就应该派大清帝国的远洋舰队远征,去进攻这11个国家。
可惜大清帝国并没有这个实力。
太后想出了一个就近的办法。利用在北京地区打拳的义和团,以及少量的清军,去进攻这十一个国家的大使馆。
在当时的北京城,到处是义和团的拳民,他们在大庭广众之下,表演着吐火吞剑等各类绝技,号称刀枪不入,成为一种时尚。如果哪个王爷家里没有收留几个义和团成员,都不好意思出来见人。
显然攻打大使馆,这是违反国际法的。不过你要跟太后讲国际法,她也不懂。
大批义和团拳民高呼刀枪不入,向洋人的大使馆发动了英勇的冲锋。
可惜在机关枪下纷纷倒下。
慈禧太后做了两手准备,一方面进攻大使馆,另一方面悄悄派人给大使馆送食物。她也非常害怕把事情做绝。
之后,八国联军侵华。
八国联军侵略中国的借口,就是由于中国“野蛮进攻”大使馆,所以出兵保护本国侨民。
慈禧太后见八国联军打到,“西狩”去了。大清的子民们!我到西边打猎去了。洋人来了,你们就在这里撑着吧!
八国联军进入北京,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同时狮子大张口,共列出了12条,提出了巨额的赔偿要求。
慈禧太后命令奕劻、李鸿章等人与列强进行谈判,原则上对洋人提出的这些要求,几乎全盘接受。最后签订了所谓的《辛丑条约》。
二,卖国无下限。
有这么一种言论:“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目的是“要在保证议和的同时,考量到国家的国力。并非无下限的尽国家的能力来满足列强的勒索”。
这种洗白恐怕是用力过猛了吧!
我们来看看1901年2月14日,慈禧太后通过光绪皇帝的名义发的一道“上谕”,这道上谕堪称是一篇奇文:
本年夏间,拳匪构乱,开衅友邦。朕奉慈驾西巡,京师云扰,迭命庆亲王奕劻、大学士李鸿章作为全权大臣便宜行事,与各国使臣止兵议款。昨据奕劻等电呈各国和议十二条大纲,业已照允,仍电饬该全权大臣将详细节目悉心酌核,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
“拳匪构乱,开衅友邦”,这是你慈禧太后自己让这么干的,好了的吧?那也根本不是什么“友邦”,就是一帮明火执仗的强盗,合伙侵略中国,只不过你慈禧太后被打怕了而已,好了的吧?
“十二条大纲,业已照允”。意思就是:我已经知道这是一种无下限的卖国行为,但是只要你们洋人承认我慈禧太后对大清国的统治,只要不危及我的统治权威,这12条苛刻的、完全不平等的条约,我答应全盘照单全收。
“电饬该全权大臣将详细节目悉心酌核,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我已经全权委托大臣,对您们的指示精神,认真研究,只要我们中国国力能够承受得起的,只要能让您们欢心,一切都好办。
好了,就是这么个意思。大家有没有看到,这份所谓的“上谕”,有没有为中国老百姓争取一丝一毫权利的意思表示?
某些人所谓的“指示奕劻、李鸿章等与列强尽量磋磨、交涉,以减少赔款数额及分期赔款利息”。不过是明知道中国国力承受能力已经达到极限,万不得已而求洋大人开恩,适当减免一点而已。
三,贻害无穷的灾难。
《辛丑条约》几乎全盘接受了洋人的苛刻条件,比如,该条约规定:中国对各国赔偿白银价息合计超过9.8亿两白银,并以关税和盐税等作抵押。不要说当时的清政府,不要说中国当时老百姓极端贫穷,这笔巨款就算摆到今天,中国人口已经接近当时的4倍,增加到14亿人,摊到每个人头上,每个人要给0.7两银子。
最最可恶的、贻害无穷的条款是:
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允许各国驻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在界内居住;
拆毁天津大沽口到北京沿线设防的炮台,允许列强各国派驻兵驻扎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
大家明白这个意思了吧!!外国可以在中国一些核心地区合法驻有军队,中国反而不行。
根据清朝政府的卖国条约,日本也可以在中国合法驻军。这些日本军在清朝政府灭亡了之后,还是死赖着不走。
驻扎在中国的日本军,到了1931年,在9月18号这一天,发动了事 变,占领了我国的东三省。后又是在1937年,到了7月7号这一天,发动了“卢 沟桥事 变”。
我小的时候学历史总是搞不清楚:日本既然是个岛国,与中国隔了大海。它侵略我国为什么不从海上登陆作战?为什么会在卢 沟 桥这个中国内地发动侵略战争?
根源就在于:这帮日本军,就像附骨之蛆虫,从晚清时就已经驻扎在中国,几十年一直死赖在这里就是不肯走。
直到中国人民经过14年艰苦卓绝的抗击,付出了巨大的牺牲代价,才把这帮瘟神彻底的赶出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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