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转让的定义
专利转让是专利申请权人和专利权人把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让给他人的一种法律行为。
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后生效。
二、专利转让的流程
第一步:寻找专利转让的途径
这是专利转让流程中最基本的一个环节,而且也非常容易实现。基本的转让途径如下:
(一)参加技术展会
为促进各类新产品、新技术的产业化,各级政府和相关商业机构会定期开展技术交易展会,专利所有人在此类技术交易活动中发布和推广自己的技术。企业可通过参加项目、技术、资金都具有领先优势的展会,来寻找合适的专利。
(二)寻找有需求的企业转让
专利交易专家指出,通过这种方式转让专利,一般可以获得较为理想的转让价格,但也可能产生较高的媒体宣传成本,不少专利所有人可能无法承受,成功率也较低。于是,更多专利所有人选择与中介机构合作。
(三)委托专利中介机构转让专利
由于中介机构手中握有较多的专利需求方信息,他们在鼓励引导投资人购买专利方面会下功夫,通过这种方式转让专利,成功率较高。
(四)通过知识产权交易平台转让
专利早已成为一种商品,可以自由买卖。网络专利交易平台集聚了大量的专利买卖双方资源,可快速高效匹配供需双方的需求。
由于专利交易牵涉到专利技术价值评估、法律风险等多方权益,在转让过程中,寻找专业的知识产权顾问服务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是更为保险的选择。
注意:专利法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书面形式的转让合同和登记程序是专利申请权或专利专利权转让发生权利变动。
第二步:专利转让人和专利受让人签署专利权转让合同
这是专利转让流程的关键一步。只有专利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取得一致的意见之后才能有效地开展之后的转让相关工作。在转让合同中,对于双方的利益都应该有明确的文字内容。
合同约定的事项
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应载明某项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转让合同。
2、发明创造的名称和内容,应当用简洁明了的专业术语,准确、概括地表达发明创造的名称,所属的专业技术领域,现有技术的状况和本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征。
3、专利申请日、专利号、申请号和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4、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情况,有些专利权转让合同是在转让方或与第三方订立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之后订立的,这种情况应载明转让方是否继续实施或已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权利义务如何转移等。
5、技术情报资料清单,至少应包括发明说明书、附图以及技术领域一般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施发明创造所必须其它技术资料。
6、价款及支付方式。
7、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8、争议的解决的办法,当事人愿意在发生争议时,将其提交双方信任的仲裁机构仲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仲裁机构。明确所共同接受的技术合同仲裁,该条款具有排除司法管辖的效力。
第三步:双方准备好专利转让需要的相关文件
根据专利转让涉及的单位、组织、个人的不同,提交的材料有所区别,主要为《转让、赠与合同》、《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以及其他附件材料。
1、合同及证明材料
专利权人因权利的转让或者赠与发生权利转移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转让或者赠与合同。
该合同是由单位订立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自然人订立的,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有多个专利权人的,应当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转让或者赠与的证明材料。
2、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一件专利申请的多个项目同时发生变更的,只需提交一份申报书;
多件专利申请的同一著录项目发生变更的,即使变更的内容完全相同,也应当分别提交各自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3、官方技术出口许可证书
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转让涉及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如果转让方是中国内地的个人或者单位,受让方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出具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出口许可证》或者《自由出口技术合同登记证书》,或者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自由出口技术合同登记证书》,以及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的转让合同。
4、代理委托书
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原专利代理机构的,只需提交新增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受让方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或者受让方是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委托代理机构。
受让方是单位且未委托代理机构的,应当在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中填写联系人,联系人是代替该单位接收国家知识产权局所发信函的收件人。联系人应当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
第四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将相关的文件递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
这是专利转让流程中重要的一个部分。因为只有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后才能让专利转让具有法律依据。所以在这个过程中,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会在其中发挥重要的作用,选择适当的专利代理机构也是这个过程中也是不容忽视的一个细节。
第五步:等待专利转让结果
当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后,会对审查结果做出通知。如果审核通过的话,国家知识产权局一般会在2周左右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并且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数据库中查询到相关的变更结果。
1、避免盲目扩大专利价值
对于专利权的转让标的,应以能够成交为原则,否则很可能合作失败;
2、避免求快
专利转让是一个法律程序,建议最好委托相关业内人士(例如律师),进行相关操作,切勿自行随便签订合同;
3、应把合作放在首位
专利开发的目的,除了是对自己的肯定、更重要的是对社会、对生活有益处和贡献,一项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市场容量的专利技术,在没有转化为社会生产力之前,只能是技术,因此实现产业化才是造福于社会和人类的最高标准,在某种程度上适当退让和调低一些标底,同样是很必要的,毕竟合作是需要双方拿出诚意的;
4、做好相关记录
尽可能做好转让过程中的记录,这对于后续问题以及收益分配都是很重要的;在转让之前,不要轻易进行价值评估等操作、尤其是不要轻易根据对方要求进行此类操作,如果确实需要进行评估,尽量明确评估费用担负原则和担负比例、以免上当受骗;在没有完全完成转让手续前,不要轻易交付技术资料和相关图纸等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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