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号文件(财税〔2018〕33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下。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的执行口径,需要把握以下几点。
一、不含增值税
在增值税范畴下,“销售额”是指“不含税销售额”;如果含税,必须注明“含税销售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相结合的定价方法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个税率)
二、时间范围
本办法所称年度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经营期间累计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
注1:连续12个月(以一个月为纳税期)或连续4个季度(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累计增值税销售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符合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特别是指“连续12个月或连续4个季度”,并不特指(包括但不限于)一个公历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注2:本办法所称经营期,是指纳税人持续经营期内的连续经营期,包括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或者季度。
三、金额范围
包括纳税申报销售、检验和补充销售、纳税评估和调整销售。
(1)纳税申报销售
“应税销售”是指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所有增值税销售,包括(但不限于)免税销售和税务机关开具发票的销售。
(二)检查和弥补销售
(三)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检验与补偿销售”和“纳税评估与调整销售”均计入销售当月(或季度)的纳税申报,不计入销售的纳税期。
注3:对于在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中有可抵扣项目的纳税人(以下简称“应税行为”),其应税行为的年度应税销售额均按扣除前的销售额计算。
与同类政策对比: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根据差额后销售额判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相关规定,实行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将根据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月销售额低于15万元的增值税免税政策。
注4:纳税人销售意外转让的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不计入应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小规模纳税人规定标准的注5: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即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账簿,按照合法有效的凭证进行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的纳税信息(注意“可以”的措辞,这是权利,不是义务;前提不超过小规模纳税人规定标准的),向主管税务机关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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