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盈余是什么科目,累计盈余对应科目

累计盈余是什么科目,累计盈余对应科目按照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财会[2018]21 号)要求,自2019 年1月1 日起,新政府会计制度在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施行。新旧政府会计制度既相互衔接,

根据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财税〔2018〕21号)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在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新旧政府会计制度既有联系,又有显著差异。本文从四川省芦山县的实际出发,分析了一些常见的会计业务案例,总结了实践,加强了理论研究,促进了精准决策。

与旧的政府会计制度不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有两大变化:一是要求单位按照新制度对基本建设投资进行统一核算,而不是单独建账。二是单位会计要具备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的双重职能,实现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的适度分离和相互衔接,全面清晰地反映单位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单位财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单位预算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从其规定。

(这里增加了一个小程序,请在今天的头条客户端查看。)与旧的会计制度相比,政府会计制度中的财务会计科目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例如,旧会计制度下,行政单位净资产结转余额科目和资产基金,而新政府会计制度下,财务会计净资产为累计盈余、经常项目盈余和专项资金、权益法调整等科目,预算会计则为余额科目。在实际工作中,财务人员觉得最大的变化是购买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财务处理。例如,在旧的会计制度下,行政单位采购办公电脑时,通常在其他资本性支出中借记“办公设备采购”,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借款金额”等科目,在资产基金中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固定资产”。在新的政府会计制度下,财务会计将明细科目借记“业务活动费用”,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贷款额”等科目。预算会计借记“行政支出”科目,贷记“资金余额-货币资金”、“资金余额-零余额账户金额”等科目。

关于如何使用预算会计,政府会计制度是明确的。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付业务,单位应在采用财务会计的同时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只需要财务会计。正常情况下,很多情况下,行政事业单位在办理账务时,都要同时进行财务和预算核算。本文结合我县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从基础会计和财务人员的角度,分析了一些案例,并做出了相应的会计处理。

【案例一】.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折旧(摊销)的会计处理这类业务只进行财务核算,不进行预算核算。具体来说,就是在业务活动费用中借记固定折旧费用和无形资产摊销,贷记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

【案例二】.财政结转资金转入单位的会计处理这类资金,年初未纳入本单位“财政返还金额”核算,属于“存量资金”。在会计处理上,财务会计可以同时借记“零余额账户限额”,贷记“往年盈余调整”;预算会计可以借记“资金余额-零余额账户额度”科目,贷记“财政拨款-结转-年初余额调整”科目。

【案例三】.代管资金的会计处理代管资金是指由财政部门拨付并由财政代管单位支付的资金,通常是项目或工程的质量保证金以及预算单位支付的其他资金。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资金往来,乡镇之间也必须提前支付到财政专户,然后经单位申请后,财政部门才会下达指标和支付计划。上级部门补助的资金存入县财政专户后,也通过代管资金发放。由于我县代管资金已纳入国库集中收付,基于代管资金的构成,可以分几种情况进行处理:一是拨付的代管资金如果是往来账户,只作为会计处理,财务会计可以借记“零余额账户金额”账户,贷记应付账款等其他应付款,预算会计不予处理。财务会计在支付当期款项时,借记应付账款、其他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余额为零的账户,这不是预算会计处理的。二是属于“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等代管资金。拨入时,财务会计可以借记“零余额账户金额”,贷记“上级补助收入”和“非同行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会计可以借记“资金余额-零余额账户金额”,贷记“上级补助预算收入”和“非同行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等科目。付款时,财务会计可以借记“业务活动费用”等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借款金额”,预算会计可以借记“行政支出”和“事业支出”,贷记“资金余额-零余额账户借款金额”。

【案例四】.工作餐的会计处理出差期间符合标准的餐费,可以计入差旅费;符合公务接待标准的餐费可计入公务接待费用;其他符合就餐标准的餐饮费用,如加班等,可计入其他商品和服务费用。

【案例五】.“五险一金”和工资支付的会计处理提取“五险一金”的单位部分时,财务会计应借记“业务活动费用”中“工资福利费”明细科目,贷记“应付职工工资”明细科目,预算会计不予办理。单位计提月工资时,财务会计借记“业务活动费用”中“工资福利支出”明细科目,贷记“职工应付款”明细科目,预算会计不做处理。

公司在缴纳核定的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时,需要将资金从零余额账户转入公司实际资金账户,用于后续相关费用。可以在“银行存款”或“资金余额-货币资金”科目下设置“财政拨款资金”明细科目,也可以根据需要采用辅助核算的方式,计算反映从公司零余额账户转入实际资金账户的资金金额,应遵循以下规定。

本单位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时,按照划转的资金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中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将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中从零余额账户划转的资金用于核定的养老保险等支出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应付职工薪酬”中的明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中借记“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支出科目下的“财政拨款支出”明细科目,贷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

【案例六】预付账款的账务处理。单位在支出预付账款时,财务会计应借记“预付账款”、“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预算会计则借记“行政支出”科目,贷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

【案例七】通过本单位转拨给下属单位的财政拨款的账务处理。因为不属于本单位的财政拨款,没有纳入部门预算,可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不需要做预算会计核算。例如,财政拨入县教育局(或县卫健局)需转拨给下属学校(或卫生院)的财政拨款。县教育局(或县卫健局)在收到这些款项时,财务会计可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记“其他应付款”;转拨下属学校(或卫生院)时,财务会计可借记 “其他应付款”,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预算会计均不作处理。

【案例八】归垫资金的账务处理。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报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在财政支付用款计划下达之前,用本单位公用经费或其他资金账户资金垫付相关项目支出,再通过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或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将资金归还原垫付资金账户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用本单位资金垫付相关项目支出时,按照垫付的资金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预算会计不做处理。财政项目支付用款计划时,按照归垫的资金金额,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并按照相同的金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中,按照相同的金额,借记“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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